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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工程后,实际施工人能直接向业主讨薪吗?法律有特殊保护!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4日 阅读:2000次


2022年,某乡镇政府将一处村道硬化工程发包给具备资质的A建筑公司。A公司中标后,将工程全部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老周(化名),双方未签书面协议,仅口头约定由老周组织施工,A公司收取管理费。

老周垫资购买材料、雇佣工人,如期完成全部道路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A公司却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拖欠老周工程款32万元。老周多次催要无果,遂直接找到镇政府(业主方),要求其支付欠款。

镇政府回应:“我们只跟A公司签合同,你跟我们没任何关系,找他们去!”老周陷入困境:钱是自己垫的,活是自己干的,难道只能认栽?

经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后确认:作为实际施工人,老周有权依法直接起诉发包人(镇政府)主张工程款,这是法律对农民工和底层施工者的特殊保护


案情还原:层层转包不等于“断了维权路”

本案涉及建设工程中常见的“转包”甚至“违法分包”问题。虽然A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老周,该转包行为本身可能无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3条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工程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

这一规定,正是为了防止因总包方跑路、赖账,导致真正干活的农民工和施工队血本无归。


李荣维律师分析:法律为“干活的人”开了绿色通道!

针对实际施工人维权难的问题,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建设工程领域链条长、主体多,一旦中间环节断裂,最底层的劳动者往往首当其冲。
正因如此,司法解释特别赋予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权利,直接向发包人追索,这是基于社会公平和弱势保护的制度设计。”

他强调,该条款主要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小型施工队劳务报酬等民生类债权。“法律不鼓励层层转包,但更不能让实干者流汗又流泪。”

李荣维律师认为,老周完全具备起诉资格:“你干了活、交了工、验收合格——这就够了。法律不会让你因为‘没签大合同’就失去饭碗。”


李荣维律师提醒:想用这条“绿色通道”,务必做到“三有”!

为成功主张权利,李荣维律师郑重提醒实际施工人:

  1. 有证据证明你是“实际施工人”
    如采购材料票据、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现场施工照片、与转包方的沟通记录等;

  2. 有证据证明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
    如政府公示的竣工信息、使用照片、村民证言,或业主方签字的验收文件;

  3. 有线索证明发包人尚有工程款未付
    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招投标公告、或法院调查令获取付款情况。

法律给了你一把钥匙,但门还得你自己去敲。”李律师说,“别因怕麻烦放弃权利,你的每一笔垫资,都值得被看见。”


结语:干活的人,不该被规则遗忘

在广袤的城乡建设一线,无数像老周这样的实际施工人默默付出,他们是基础设施真正的建造者。法律或许无法杜绝转包乱象,但至少为他们留了一扇窗——一扇可以直接向源头追索的窗。

这不仅是程序便利,更是对劳动价值的尊重。

若您是包工头、班组负责人或个体施工者,在完成工程后遭遇总包方拖欠,而业主(如政府、开发商)尚未结清款项,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专业咨询,助您确认“实际施工人”身份、收集关键证据、依法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让每一分汗水都不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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