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永安就判了这么一起案子:店主钟某本(化名)在自家保健品店卖这类产品,总共才赚了5000块钱,结果被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更关键的是——检方最初想按“销售假药罪”起诉,但法院最终认定这是“有毒食品”,不是“假药”。这背后有什么法律门道?今天我们就请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来为你讲清楚:
✅ 为什么加了“伟哥”的保健品不算“假药”?
✅ 消费者买来“壮阳”和“治病”,法律上差别有多大?
✅ 小店主如何避免“卖几盒就坐牢”?
钟某本在永安开了一家保健品店。2018年到2019年间,他从不明渠道低价购进一批叫“黑金刚”“蚁力神”的产品,摆在店里卖,宣称能“补肾壮阳、增强肾动力”。
这些产品没有批准文号、没有合格证明、没有生产厂家信息,但包装上写满了“见效快”“固本培元”等宣传语。他总共卖出5000元,还没赚多少,就被市场监管和公安联合查获。
经检测,这些“保健品”里都含有西地那非——一种必须凭医生处方使用的处方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
法院认为:这些产品虽然打着“壮阳”旗号,但消费者买来是为了“保健”“提升性能力”,不是为了治疗阳痿等疾病,所以属于保健食品范畴。而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地那非,就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很多人以为:“能壮阳=是药”,但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法律判断一个产品是食品还是药品,核心看它是否“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根据《药品管理法》:
药品必须有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
而《食品安全法》规定:
保健食品只能调节机体功能,不能声称治疗作用,且必须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本案中,“黑金刚”虽然宣传“壮阳”,但:
✅ 没有写“治疗阳痿”;
✅ 消费者是当成“保健品”买,不是当“药”吃;
✅ 没有人因服用它而耽误正规治疗。
所以,它本质上是一种非法添加西药的伪劣保健食品,不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假药。
李荣维律师强调:如果店主宣传“三天治好阳痿”“替代伟哥”,那可能就构成“假药罪”了。一字之差,罪名和刑期天壤之别!
为什么加一点西地那非就这么严重?李荣维律师认为:因为国家早就把西地那非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明确其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这意味着:
👉 只要在保健食品中检出它,不管有没有人吃坏,都构成犯罪;
👉 不需要证明“造成危害”,只要“明知+销售”就入刑!
而且,这类产品往往剂量不稳,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吃进去多少,极易引发心悸、低血压、甚至猝死,尤其对有心血管疾病的人极其危险。
所以,法律对此类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哪怕只卖了几盒,也必须严惩!
李荣维律师提醒所有保健品店、成人用品店、微商、网店经营者:
🚫 不要卖无批准文号的产品——尤其是“壮阳”“减肥”“降糖”类;
🚫 不要轻信“厂家保证安全”——很多供货商自己都不知道加了什么;
🚫 不要夸大宣传“疗效”——说“保健”可以,说“治病”就是踩红线!
记住:合法保健食品必须有“国食健字”批号,包装上有“小蓝帽”标志。没有?一律别碰!
钟某本的案子是个惨痛教训:看似“小本生意”,实则“高危犯罪”。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没赚多少”就网开一面——只要你卖的东西含有禁用成分,就难逃刑责。
如果你或亲友正面临保健品销售、食品药品犯罪、罪名认定等法律问题,务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
无论你在云南还是全国其他地方,李荣维律师都能为你提供专业、务实、高效的法律支持,帮你守住底线,远离牢狱之灾。
本文根据公开司法案例改编,当事人姓名已化名,内容旨在普法宣传,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咨询请直接联系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