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发个微博,又没杀人放火,怎么就坐牢了?”
这是很多人在涉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案件时的第一反应。但现实很残酷——在互联网上侮辱、贬低英烈,哪怕只是几句话,也可能构成犯罪,不仅要坐牢,还得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北京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件宣判:90后女子许某怡(化名)因在微博发布侮辱董存瑞烈士的言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在全国性媒体和主要门户网站公开赔礼道歉。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给所有网民敲响警钟:网络发言有边界,英烈尊严不可碰!
2021年3月,许某怡用自己拥有24.8万粉丝的微博账号,连续发布两条内容,对董存瑞烈士进行歪曲、丑化、亵渎。其中一条称其“行为不理性”,另一条甚至暗示其“牺牲毫无意义”。
这些言论迅速传播,总阅读量超过9万次,引发大量网友愤怒举报。警方介入后,许某怡很快被逮捕。
李荣维律师分析:
董存瑞是国家认定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其事迹载入史册、写进教材,是全民共同敬仰的民族英雄。根据《刑法》第299条之一(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或网络平台,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犯罪。
本案中,许某怡在主流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完全符合“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庭审中,许某怡辩称自己“没有恶意”,只是“情绪化表达”,并已第一时间删除微博。但法院明确指出:主观动机不影响定罪,关键看行为后果。
李荣维律师认为:
法律保护的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英烈已逝),而是英烈所代表的民族精神和社会公共利益。你一句“开玩笑”,可能误导青少年,消解历史正义,甚至助长历史虚无主义。这种伤害是无形却深远的。
正如判决书所说:“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歪曲、否定,就是对全体人民情感的践踏。”
本案特殊之处在于:检察机关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意味着,许某怡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坐牢),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李荣维律师提醒:
这是法律对英烈保护的“双重机制”:
刑事处罚:惩罚犯罪、震慑他人;
民事救济: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向公众传递正确价值观。
公开道歉不是“走过场”,而是强制纠正错误言论、重建社会信任的重要方式。法院要求其在“全国性媒体+主要门户网站”发布致歉声明,正是为了覆盖原言论的传播范围,真正“消除影响”。
以下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务必警惕:
在社交媒体调侃、质疑英烈牺牲的意义;
以“还原历史”“揭秘细节”为名,编造或传播不实信息;
将英烈与反面人物类比,或使用侮辱性表情包、漫画;
在烈士陵园等场所做出不敬举动并拍照上传。
李荣维律师强调:
不要以为“没人告就没事”。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即使英烈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起诉,检察机关也可以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换句话说,诋毁英烈,就是与全社会为敌。
互联网放大了每个人的声音,但也放大了责任。发帖前请自问:
我的信息来源可靠吗?
我的言论是否尊重历史和法律?
如果我的孩子看到这条内容,我会骄傲还是羞愧?
许某怡本可自由表达观点,却因一时口快,付出7个月自由+公开道歉+职业声誉受损的代价。这教训,值得所有人深思。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法律严惩诋毁英烈的行为,不是限制言论自由,而是捍卫民族记忆、维护社会底线。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
网络空间清朗,从尊重英烈开始。发言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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