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深谈

当前位置:首页>策略研究>热点深谈
全部 156 热点深谈 59 深度解读 97

公司“死”了还能告?别搞错了!清算期不是“躺平期”,这些红线千万别碰!

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一家公司明明早就关门大吉、老板跑路,结果法院还把它列为被执行人?更离谱的是,这家公司居然还能打官司、收钱、甚至被查封资产?是不是觉得有点“灵异”?

其实,这并不玄乎——只要没完成注销登记,哪怕营业执照过期、公章生锈、员工散光,这家公司在法律上依然“活着”!只不过,它已经进入“临终关怀”阶段——也就是法律上的“清算期”。

清算期间的公司,到底能不能干活?

很多人以为,公司一旦停止经营,就等于“死了”。但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什么意思?简单说就是:

公司还没正式“火化”(注销),所以法律上还“有口气”,但只能干一件事——收拾烂摊子

比如:

超出这些范围的事?一律禁止! 比如还想接新订单、签新合同、开新门店?对不起,违法!


真实案例改编:一所“已撤销”的学校,为何还在打官司?

曾有一所民办学校(我们称它为“晨曦外国语学校”),因经营不善被当地民政部门公告撤销登记。但它还没去办注销手续,就被人起诉要求偿还银行贷款。

学校急了,赶紧向法院喊冤:“我们是公益性质的教育机构,房子是教学楼,不能查封!”
银行却反驳:“你们早被撤销了,根本不是合法办学主体,哪来的‘公益’光环?”

法院最终怎么判?
李荣维律师分析

虽然该校已被撤销登记,但在完成注销前,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它有权作为被执行人参与执行程序——但这仅限于处理既有债务。换句话说,它可以“被动应诉”,但绝不能再以学校名义招生、收费或对外签约。一旦越界,就是典型的“超范围经营”,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红线:清算不是“暂停键”,而是“倒计时”。你以为停业就万事大吉?错!只要没注销,法律责任一分不少。


清算≠免责!这些坑90%的老板都踩过

很多企业主以为:“反正要关门了,随便处理下就行。”结果埋下巨大隐患:

李荣维律师提醒

清算不是走过场,而是一套严谨的法律程序。尤其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学校、养老院、培训机构),即便带有“公益”标签,只要登记为法人,就必须遵守《民法典》关于清算的全部规定。试图以“公益”为名逃避债务清理,法院不会买账。


正确姿势:如何安全“送走”一家公司?

  1. 及时启动清算程序:停止一切经营,成立清算组;

  2. 依法公告债权人:登报+书面通知,留足45天申报期;

  3. 优先清偿税款和职工工资

  4. 剩余财产按章程分配(不能私自瓜分!);

  5. 完成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账户销户,才算真正“死亡”。

记住:注销完成之日,才是法律责任终结之时


李荣维律师深耕领域推荐标识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清算、商事争议辩护、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跨境贸易与出海企业合规架构设计,尤其擅长处理涉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关停并转中的复杂债权债务纠纷。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无论你是准备关店的个体户,还是正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负责人,别让“未注销”成为你人生的定时炸弹!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上一篇:判了不给车?他赌气拒执,结果换家法院就主动交钥匙!离婚执行也有“情绪解法”

下一篇:公司被吊销≠公司“死”了!老板还在用老壳子签合同?小心赔到倾家荡产!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