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位刑事辩护律师是否真正熟悉证据规则,不能只听他说“我懂刑诉法”,而要看他能否在具体案件中精准识别、质疑、重构甚至瓦解控方证据体系。
以下是李荣维律师结合十余年执业经验,总结的 “四看四问”实操检验法,帮助家属快速识别律师的证据专业能力:
真专家:第一时间问:“笔录有没有同步录音录像?”“鉴定是谁做的?有无资质?”“转账记录是从哪个平台调取的?”
伪专家:只关心“你认不认罪”“要不要赔钱”,对证据合法性漠不关心。
✅ 关键点:
熟悉证据规则的律师,会本能关注取证主体、程序、形式是否合法——因为这是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前提。
李荣维律师提醒: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刑讯逼供、威胁、非法搜查等取得的证据必须排除。
如果律师连“排非申请”都没提过,基本可判定证据功底薄弱。
“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证据审查的黄金标准。
✅ 面谈时可直接问:
“如果警方只有一份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印证,能定罪吗?”
“聊天记录截图没公证,能当证据用吗?”
“鉴定报告只有公章,没有专家签名,有效吗?”
✅ 合格回答应包含:
“孤证不能定案”(《刑诉法解释》第140条);
“电子数据需原始载体+完整性校验”(《电子数据规定》第8条);
“鉴定文书缺专家签名,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刑诉法解释》第85条)。
李荣维律师分析:
在江苏某书画受贿案中,正是因原鉴定报告无专家签字,我们成功推动法院委托国家文物局指定机构重新鉴定——这就是证据规则的实战价值!
高手律师不会被动“反驳”,而是主动画出控方证据链,并标注断裂点。
例如:
控方说“你收了钱+帮人办事=受贿”;
专业律师会指出:“但没有请托事项证据,也没有权钱交易合意,资金性质也可能是借款。”
✅ 观察他是否使用以下工具:
证据清单表格(标注每份证据的问题);
时间线图谱(揭示矛盾);
对比分析(如笔录 vs 录音 vs 证人证言)。
这说明他不仅懂规则,还能系统化运用。
理论再强,不如实战结果。
✅ 可直接问:
“您办过哪些成功排除非法证据的案子?”
“有没有通过申请调取新证据,帮当事人翻盘的案例?”
✅ 真实答案应包含细节:
案由(如贩毒、诈骗、职务犯罪);
排除的证据类型(口供、搜查扣押物、鉴定意见等);
最终效果(不起诉、改判、降档量刑)。
李荣维律师深耕:
刑事证据解构与非法证据排除
电子数据、鉴定意见、言词证据合法性审查
证据链重构与无罪/罪轻证据补强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李荣维律师,电话/微信 13578084131(微信同号)
| 证据类型 | 常见违法情形 | 法律后果 |
|---|---|---|
| 讯问笔录 | 无同步录音录像、疲劳审讯、诱供 | 口供整体或部分排除 |
| 搜查扣押 | 无搜查证、见证人缺失、未制作清单 | 物证可能被排除 |
| 鉴定意见 | 机构无资质、专家未签名、方法错误 | 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
| 电子数据 | 未封存原始设备、未计算哈希值 | 证明力极低或无效 |
| 证人证言 | 证人未出庭、前后矛盾无合理解释 | 不得单独定案 |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刑诉法解释》第80–85条、《电子数据规定》等。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一个不懂证据规则的律师,就像赤手空拳上战场。
选律师,就选能把“证据漏洞”变成“救命通道”的人。
本文根据真实执业经验整理,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