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荣维 | 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2020年初,一名青年因在社交平台虚构身份出售口罩,骗取6000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该案作为某省首例涉疫诈骗速裁案件,四天内完成侦、诉、审全流程,被宣传为“依法从严、快审快结”的典范。
但若从“刑事案件三维辩护体系”出发——即证据解构、罪名辨析、程序合规三大维度,辅以九大核心方法、二十七项具体招式——我们能否发现被忽略的辩护空间?本案是否真的“别无选择”?
本文将逐层拆解,还原一场本可更公正的辩护可能。
目标:质疑控方证据链完整性、合法性与证明力,构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叙事。
招式1:审查电子数据提取程序
全案依赖微信聊天记录定案,但未说明是否封存原始手机、是否制作提取笔录、是否由两名侦查人员操作。违反《电子数据规定》第8条,可申请排除。
招式2:质疑言词证据形成过程
被告人供述系在监视居住期间作出,未同步录音录像。根据《刑诉法》第123条,此类供述合法性存疑,应启动排非程序。
招式3:核查被害人陈述一致性
被害人报案称“购买1万个口罩”,但实际转账仅6295元,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其动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钓鱼”或夸大损失可能?
招式4:分析资金流向闭环
款项未用于挥霍或转移,而是部分用于尝试采购(如有聊天记录提及联系卖家),可佐证无非法占有目的。
招式5:比对身份虚构程度
“冒充护士”属身份夸大,但若未伪造工作证、医院公章,则与“系统性诈骗”有本质区别,主观恶性较低。
招式6:评估退赃及时性
案发后48小时内全额退款,远超“被动退赃”标准,体现主动悔罪,应作为关键量刑情节。
招式7:调取行为人日常社交记录
若其朋友圈长期发布生活动态,无诈骗前科,可证明系偶发行为,非职业骗徒。
招式8:提交同类不起诉案例
检索同期全国类似小额涉疫诈骗案,多地检察机关对初犯、退赃、认罪者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招式9:引入心理评估报告(如适用)
对年轻当事人可申请社会调查或心理测评,证明其认知局限、易受环境影响,非蓄意犯罪。
✅ 小结:即便金额刚达起刑点,证据维度仍可瓦解“诈骗故意”这一核心要件。
目标:精准界定行为性质,防止客观归罪或政策标签化。
招式10:聚焦“非法占有目的”缺失
诈骗罪要求“明知无法履行仍骗取财物”。若行为人曾试图履约(如询问货源、比价),则缺乏该主观要件。
招式11: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
虚假宣传≠诈骗。最高法多次强调:仅夸大能力、虚构身份但愿履约的,属民事纠纷。
招式12:核验“数额较大”认定依据
当地6000元为起刑线,但6295元仅超295元,属“刚刚达标”,应倾向宽缓处理。
招式13:排除“合同诈骗”等重罪可能
本案无书面合同、无单位主体,不构成合同诈骗,避免罪名升格。
招式14:论证不构成“妨害防疫秩序”类犯罪
行为未干扰医疗秩序、未制造恐慌,不符合《刑法》第277条等妨害公务类犯罪构成。
招式15:援引“情节显著轻微”出罪路径
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结合退赃、初犯、小额等情节,可主张不作为犯罪处理。
招式16:量化认罪认罚减让幅度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认罪认罚可减基准刑30%以下;退赃再减10%-30%。
招式17:强调年龄与社会危害性低
被告人系22岁青年,无前科,社会危险性极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招式18:提交社区矫正可行性报告
由家属、社区出具监管承诺,证明适用缓刑不会危害社会。
✅ 小结:法律适用不是“贴标签”,而是精细化衡量行为本质与责任程度。
目标:确保诉讼程序合法,防止“效率压倒公正”。
招式19:审查监视居住合法性
是否符合《刑诉法》第75条“无固定住处”或“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若不符,属违法限制人身自由。
招式20: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鉴于罪行轻微、退赃、本地有固定住所,完全符合取保条件。
招式21:主张“黄金37天”内不批捕
在报捕前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强调无社会危险性。
招式22:要求复制全部讯问录像
即便适用速裁,也应保障阅卷权,尤其涉及口供真实性争议时。
招式23:申请证人或专家辅助人出庭
如有中间人可证明行为人曾寻求货源,应申请其作证。
招式24:质疑速裁程序启动自愿性
是否充分告知“放弃辩论、质证”的后果?是否有律师在场见证签署具结书?
招式25:对超期办案提出异议
虽整体高效,但若某环节违反法定时限(如24小时内送看守所),可申请程序监督。
招式26:向检察院申诉权利受限
若侦查阶段拒绝律师会见,可依据《刑诉法》第117条向驻所检察室投诉。
招式27:推动类案量刑均衡审查
提交同期同类案件判决,指出本案量刑明显偏重,请求法院调整。
✅ 小结: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前提。越是“快办”案件,越需警惕权利空转。
回看此案,若在侦查初期即启动三维体系:
证据维度瓦解“诈骗故意”;
法律维度锁定“可缓刑”区间;
程序维度保障辩护参与权;
完全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或拘役缓刑的结果,避免一位年轻人背负“有期徒刑”的人生污点。
“依法从严”从来不是放弃个案公正的理由。
真正的法治,是在风暴中依然看见人、尊重证据、恪守程序、敬畏法律。
而“三维九法二十七式”,正是我们刑辩律师在这条路上,最可靠的作战地图。
注:本文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改编,已对当事人姓名、案号、法院名称、地域信息等作全面脱敏处理,仅用于刑事辩护方法论探讨与普法交流。
作者简介:李荣维,执业近二十年,专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独创“三维九法二十七式”辩护体系,致力于推动中国刑事辩护走向系统化、专业化与实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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