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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群里抢个“红包”被转走三万?对方说“你自愿转账”就不算骗?昭通李荣维律师支招:新型“饵钓诈骗”的穿透追偿术

📣 导语

春节家庭群热热闹闹,突然弹出一个“老板发年终奖”红包,手快抢了,点开却跳转到某陌生支付页面。你以为是系统卡顿,没在意。
可两小时后,银行卡连续弹出扣款通知——一笔500、一笔999、最大一笔竟达3万元!
你找“发包人”理论,对方早已退群拉黑。警察说:“这是个人行为,追回来很难。”
别认命!李律师告诉你:这不是手滑,是精心设计的“数字陷阱”。你的每一次点击,都被写进了骗子的剧本。但法律有刀,专斩这种披着年味外衣的恶。

💼 案例
云南省某市,王某(化名)在亲属微信群内看到昵称为“二哥”的成员发送一条“新春特惠大红包”,金额显示为“888元”。王某点击后,页面跳转至伪造的“微信安全验证”界面,提示需“输入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完成身份核验。

王某依提示操作,随后手机陆续收到银行扣款提示,总计被转走32,800元。经查,该资金通过多层二级商户通道流入境外赌博平台。所谓“二哥”,实为同族远亲李某(化名)被盗用的账号,其本人亦为受害人。

王某立即报警,并委托李律师启动民事追偿程序。经调查,案涉支付通道由某科技公司(化名)运营,其系统对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形同虚设,长期为高风险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李律师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该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其未履行反诈风控义务,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被告辩称:“资金转移系犯罪分子所为,我方仅为技术服务提供者,不参与具体交易,不应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该科技公司作为支付通道运营方,在明知行业存在大量仿冒红包、钓鱼链接诈骗的情形下,仍未建立有效交易识别与拦截机制,客观上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具有明显过错。最终判决:该公司在王某损失范围内承担30%补充赔偿责任,即赔付9,840元。

一次“误点”,换来近万返还。法律不苛求普通人识破高科技骗局,但必须追究失职者的责任。

🔍 结论
李律师分析:即便直接骗子跑路,也不意味着维权终结。若支付平台、APP运营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未尽到合理风控义务,仍可能依据《民法典》被判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别再相信“钱转出去就没了”的绝望逻辑。专业律师能从“技术链条”中挖出责任方,让每一个失守的环节都付出代价。

⚖️ 法条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如下:

李律师提醒:你不是因为“笨”才被骗,而是因为有人该守的门没关上。

🛠️ 实操
作为受害人代理律师,李律师总结出三大反击路径:

  1. 锁定“通道责任”
    立即调取银行流水,查明资金最终去向及支付通道服务商;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违规展业行为,形成行政压力。

  2. 主张“服务合同违约”
    以用户身份起诉支付平台,主张其未提供安全交易环境,违反服务协议,要求赔偿损失。

  3. 推动平台先行赔付
    依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向央行分支机构投诉,要求其责令支付机构启动“快速赔付机制”,争取庭前回款。

专业律师介入,能把“石沉大海”变成“精准追偿”。

🔔 提醒
李律师郑重提醒所有手机用户:

年味不该被恶意劫持。守住钱包,就是守住节日的纯粹。

🧭 作者介绍
李荣维律师——民事诉讼百战兵法创始人,深耕网络诈骗、数字资产与平台责任领域十余年。擅长从技术黑箱中提炼法律责任,以“链条穿透+制度问责”为核心武器,为受害人向平台追偿。代理数十起“红包诈骗”“杀猪盘”“虚拟币被盗”案件,多起实现“主犯未归案,第三方先赔付”。坚信:法律不替代反诈意识,但必须补上最后一道防线。

作者|李荣维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派驻昭通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电话/微信:13578084131

提示: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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