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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路段没设警示,出车祸算谁的?司机被判刑,原因在这!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9日 阅读:0次

很多人以为:“施工路段出了事,肯定是施工单位全责”;也有人觉得:“我又不知道那是工地,怎么还让我坐牢?”

但真实判例告诉你:哪怕是在施工区域,只要路还能走人、通车,就仍算“道路”!司机的安全义务一点都不能少。

今天我们就通过上海一起70岁老人被撞身亡的案件,讲清楚:施工路段到底算不算“道路”?责任该怎么分?普通人开车又该如何避险?


一、事情经过:倒车撞上电动车,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7月,曹师傅(化名)开着重型渣土车,在上海崇明一条非机动车道上倒车,准备装运施工废土。他以为这段路已被封闭,没人会进来,结果倒车时没仔细观察后方,直接撞上一位骑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70岁老人

老人被卷入车底,重伤送医,三个月后因多器官衰竭去世。

事后查明:

交警认定:曹某负主责,施工单位负次责,老人无责

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


二、关键争议:施工路段还算“道路”吗?

曹某和辩护律师提出:

“这是施工场地,不是公共道路,不该算交通事故,更不该定交通肇事罪!”

但法院明确驳回:只要公众能自由进入,哪怕在施工,也属于“道路”!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法律判断‘道路’的核心标准,不是有没有人在修,而是是否允许社会车辆或行人通行。本案中,施工单位既没封路,也没设警示,路人根本分不清哪段能走、哪段不能走——这种‘半开放’状态,反而更危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包括所有允许社会公众通行的场所。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一律按交通事故处理

因此,哪怕你在“工地”里开车,只要没完全封闭,就仍受交通法规约束!


三、为什么司机要负主责?安全义务不能“甩锅”!

曹某辩称:“我以为路封了,没想到有人来,这不能怪我。”

但法院认为:司机的注意义务不会因为环境变化而降低

李荣维律师提醒

“很多司机有个误区:‘只要对方有错,我就没事’。但法律要求你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尽到更高注意义务。尤其是在施工区域、学校周边、夜间等高风险场景,宁可多停一秒,也不能赌一次侥幸!”

施工单位虽有责任(未设警示),但直接导致死亡的是曹某的倒车行为,所以主责在他。


四、给司机和施工单位的合规建议

对司机朋友

对施工单位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他强调: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双输’:司机坐牢,企业被罚,家庭破碎。其实只要一方守规矩,悲剧就能避免。合规不是成本,是底线。”


结语:安全无小事,责任不分场合

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没想到”就免除责任。
在公共空间里,每一个参与者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司机如此,施工单位亦如此。

如果你或亲友正面临类似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施工安全管理、刑事责任认定等问题,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愿为你厘清责任边界,守住法律与安全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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