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和孩子都有一个共同疑问:孩子考上大学了,学费生活费那么高,父母还有义务继续给钱吗?
来看一个真实判例(当事人已化名):
张甲(化名)是张乙(化名)与前妻孙某的女儿。父母离婚时约定:张甲由母亲抚养,父亲张乙支付抚养费至她18周岁止。
后来,张甲考上了大学,每年开销至少3万元。父亲在她成年后又陆续给了1.5万元,但之后表示:“你已成年,我法律上没义务再付了。”
张甲不服,起诉要求父亲继续支付剩余两年半的大学费用。
法院审理后明确驳回她的诉求,理由是:
张甲已满20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在校就读,但接受的是高等教育(大学),并非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且无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因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很多人觉得“孩子没工作、还在读书,父母就该养”。但李荣维律师指出: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得很清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而司法解释明确,‘不能独立生活’仅指两类人:
1️⃣ 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2️⃣ 因身体或精神残疾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子女。”
大学生不在其中!
这意味着:
✅ 父母愿意给,是情分;
❌ 孩子强制要,无法可依。
本案中,张乙已按离婚协议付清18岁前的抚养费,后续资助属于自愿行为,不能被强制延续。
为避免家庭矛盾或维权误区,李荣维律师特别提醒:
🔹 对家长:
若希望支持孩子读大学,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大学期间费用分担比例”,否则18岁后可依法停止支付;
已支付的大学费用,一般不能事后追回,但也不构成未来必须继续支付的承诺。
🔹 对孩子:
大学阶段可通过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实习兼职等方式自筹费用;
若确因重大疾病、残疾等导致无法独立生活,需提供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才可能主张抚养费。
🔹 对重组家庭:
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同样以“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且“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为前提,不自动延伸至大学阶段。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同时长期处理婚姻家事、抚养权与抚养费纠纷、离婚协议履行等民生案件,擅长在亲情与法律之间找到平衡点。
无论你在云南昭通、曲靖、昆明,还是其他地区,只要遇到:
孩子上大学后索要抚养费?
离婚协议对教育费约定模糊?
担心再婚后对继子女责任不清?
都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意见,避免感情用事引发法律风险。
📞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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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法律守护成长,但不包办人生。18岁以后,学会自立不仅是责任,也是走向成熟的开始——父母的爱可以无限,但法定义务有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