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行政

当前位置:首页>诉讼实务>民商行政
全部 734 民商行政 324 刑事辩护 410

父母离婚分居≠甩手不管!孩子抚养费一分都不能少!

很多夫妻感情破裂后选择分居,以为“各过各的”就万事大吉。但如果你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请记住:只要孩子未成年,你的抚养义务就一天都不能停!

哪怕你没离婚、哪怕你只是“暂时分开住”,只要孩子没跟你生活,你就得掏钱养!这不是道德要求,而是法律强制义务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改编案例,说清楚:分居期间不给抚养费?法院照样判你补上+每月按时交!


案例还原:妈妈靠220元失业金带娃,爸爸当老师却“装看不见”?

张女士(化名)和王先生(化名)结婚后生下一个女儿小雨(化名)。后来因感情不和,两人开始分居,小雨一直跟着妈妈生活。

张女士是下岗职工,每月只有220元失业补助,连基本温饱都难维持。而王先生是一名有编制的教师,收入稳定,却在分居后一分钱抚养费都没给

无奈之下,张女士作为小雨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

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补足过往抚养费,并按月支付后续费用


李荣维律师分析:分居≠离婚,抚养义务照样“在线”!

很多人误以为:“我们还没离婚,财产还是共同的,所以不用单独给抚养费。”
这是大错特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抚养义务”,包括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基本保障。无论是否离婚、是否签署分居协议,只要孩子没跟你一起生活,你就得掏钱!

而且,法院在确定抚养费金额时,会综合考虑:

像本案中,一方收入微薄、另一方有稳定工作,法院自然会要求有能力的一方承担更多责任。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是带娃一方:

如果你是被要求支付的一方:


李荣维律师深耕:

婚姻家事合规与子女权益保障
抚养权与抚养费纠纷代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服务
家庭矛盾调解与诉讼策略设计

无论是分居、离婚,还是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李律师始终站在“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为弱势一方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孩子不是“附属品”,更不是“可选项”

父母的感情可以结束,但对孩子的责任永远不能“暂停”。
法律不会允许任何人用“我们还没离”当借口,逃避养娃的责任!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对方长期不给抚养费、推诿扯皮、甚至失联,别再默默硬扛。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 李荣维
📞 电话/微信:13578084131(微信同号)
📍 专注为西南地区及全国家庭提供温暖、专业、高效的家事法律服务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上一篇:签了借款合同,打官司该去哪?别让“管辖地”坑了你!

下一篇:孩子亲妈还在,爷爷奶奶能“抢走”监护权吗?法院这样判!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