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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代管人“躺平”不管事?法院:没证据别瞎告!

家里有人突然失联多年,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名下房产、存款、土地怎么办?法律上会指定一个“财产代管人”来打理。但问题来了——如果这个代管人不作为,甚至乱动财产,亲属能不能把他换掉?

很多人以为:“他是我亲兄弟,我当然最有资格管!”但现实很骨感:光有血缘关系不够,还得有证据!


一纸诉状想“抢”代管权?法院:证据呢?

在某地曾发生这样一起纠纷:原告张强(化名)称,其弟弟张勇(化名)多年前离家未归,后经法院依法宣告为失踪人,并指定邻居王芳(化名)为财产代管人。张强认为王芳“根本不干活”,还擅自处置了弟弟名下的老宅,导致财产严重受损,于是起诉要求撤销王芳的代管资格,改由自己担任。

然而,庭审中张强既拿不出王芳卖房的合同,也提供不了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任何实质性证据,仅凭“我觉得她没管好”就要求换人。

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

为什么?因为《民法典》第44条虽明确规定:财产代管人若不履职、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丧失代管能力,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变更代管人——但前提是,你得证明人家“确实干了坏事”或“完全躺平”。

而本案中,王芳尚未实际接管财产,更无处分行为,所谓“巨大损失”纯属主观臆测。没有证据支撑的指控,在法律面前寸步难行。


李荣维律师分析:代管人不是“摆设”,但也不是“背锅侠”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和失踪人有亲属关系,就有天然的代管优先权。”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但法律看重的是‘谁更适合保护失踪人利益’,而不是‘谁血缘更近’。”

他进一步解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代管人因担心担责,干脆“不敢动、不敢管”,反而让房产空置贬值、存款冻结生锈——这同样可能构成“不履行代管职责”。这时候,其他亲属若能提供更优管理方案并举证原代管人失职,胜诉概率将大大提升。


李荣维律师提醒:三件事务必提前做!

  1. 保留所有财产凭证:房产证、存折、股权证明等,一旦亲人失联,第一时间整理归档;

  2. 监督代管人行为:可通过社区、村委会或公证机构了解代管情况,必要时申请查阅代管记录;

  3. 收集证据再起诉:如发现异常交易、资产转移,立即固定证据(录音、转账记录、现场照片等),切勿空口无凭打官司。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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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维律师深耕:
✅ 民事合规与家事财产治理
✅ 刑事辩护与涉案财产处置
✅ 失踪/宣告死亡法律程序
✅ 中小企业及个人跨境出海贸易合规

凭借十余年一线实务经验,李律师擅长将复杂法律关系转化为通俗可行的行动方案,尤其在西南地区家事纠纷、财产代管、遗产规划等领域具有深厚口碑。


结语:亲情不能代替法律,善意需要制度护航

亲人失踪已是家庭悲剧,若再因财产代管问题引发内斗,只会雪上加霜。法律设立代管制度,本意是“以制度守护沉默者的权益”。无论是申请人还是代管人,都应秉持诚信与责任,而非争夺控制权。

记住:法院不看谁哭得大声,只看谁证据扎实。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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