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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被宣告死亡,妹妹凭判决书领分红却被拒?法院:一分都不能少!

亲人被法院宣告死亡后,留下的村集体股份、分红、宅基地权益怎么办?

有人以为:“人都‘没了’,分红自然归公。”
可法律偏偏说:这些全是遗产,继承人一分都不能少!

更关键的是——从哪天开始算“死亡”?这直接决定你能拿多少分红!


拿着死亡判决书去领钱,村委会竟说“不算数”?

多年前,梁女士(化名)的哥哥因长期失联,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判决书明确写明:宣告死亡日期为2016年2月22日,判决于2月25日正式生效。

梁女士作为哥哥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持法院判决多次前往当地村集体组织(化名“湾华经济社”),要求继承哥哥名下的村股份及历年分红。
但对方一口回绝:“法院只说他‘死亡’了,没说你是继承人!而且分红早就发完了,没法补。”

无奈之下,梁女士将对方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一锤定音:
✅ 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以判决作出之日为准(即2月22日);
✅ 继承自该日起即时发生;
✅ 村股份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其产生的分红属于遗产范围;
✅ 梁女士作为唯一继承人,有权全额继承股份及此后所有分红

最终,法院判令村集体组织立即支付全部应得分红。


李荣维律师分析:宣告死亡≠权益清零,分红照样能继承!

“很多人误以为‘宣告死亡’只是走个形式,财产就自动归集体或作废。”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但《民法典》第48条明确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时间以判决作出之日为准,此前的财产权益依然完整存在。”

他特别提醒:


李荣维律师提醒:三步守住“消失亲人”的财产权!

  1. 确认继承人身份:通过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等固定你是合法继承人;

  2. 明确死亡日期:以法院判决“作出日”为准,不是公告日、生效日或走失日;

  3. 及时主张权利:拿到判决后立即向村集体、银行、不动产中心等机构申请变更或领取,避免权益被他人冒领或截留。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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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维律师深耕:
✅ 家事继承与集体资产合规处置
✅ 宣告死亡后的财产权益追索辩护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法律保障
✅ 跨区域家庭财产治理与出海贸易风险防控

凭借十余年基层法律服务经验,李荣维律师尤其擅长处理涉及村集体股份、宅基地、征地补偿等“看似简单却极易被忽视”的继承难题,帮助无数家庭守住来之不易的合法权益。


结语:法律不会让“消失的人”变成“被遗忘的财产”

一个人被宣告死亡,不是故事的终点,而是另一场权利守护的开始。
别让一纸“内部规定”,吞掉你本该继承的血汗钱。

记住:法院判了,你就敢要;法律认了,他们就得给!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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