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死,却被法院宣告“死亡”;
房子还在,却被亲戚“继承”后转手送人。 但过程远比想象复杂:有人拿公证书、有人办过户、还有人说“交易合法”…… 多年前,周先生(化名)因长期失联,被亲属申请宣告死亡。2005年,法院正式判决其“死亡”。随后,他的兄弟全先生(化名)以“继承人”身份,声称周先生已去世,继承了其名下房产50%的份额,并办理了继承公证。 同一天,另一位亲属张某某(化名)也将自己名下另50%份额赠与全先生及其妻子庞女士(化名),同样完成公证。很快,整套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在全、庞二人名下。 2014年,周先生突然现身!他立即向法院申请并成功撤销了此前的死亡宣告。随后,他起诉要求:确认对方“继承”行为无效,并归还属于他的50%产权。 法院审理后明确判决: 简言之:“人回来了,财产就得吐出来!” “很多人以为,只要办了公证、过了户,房子就‘稳了’。”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但《民法典》第53条早就划清底线: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要求返还财产;无法返还原物的,必须给予补偿。” 他特别强调: 继承、赠与、买卖等行为若完全依赖‘死亡宣告’这一前提,一旦宣告被撤销,这些行为就失去合法性根基; 即使对方持有公证书、不动产权证,也不能对抗原权利人的返还请求; 善意第三人(如不知情的买家)可能受保护,但亲属之间内部‘继承+赠与’很难构成善意取得。 “法律不会让一个活人,因为一场程序性宣告,就永久失去安身立命的家。”李律师说。 第一时间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这是所有权利恢复的前提; 立即查封或异议登记房产:防止二次转让或抵押; 起诉确认继承/赠与无效:主张财产返还,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李荣维律师深耕: 作为专注基层民商事纠纷十余年的实战型律师,李荣维擅长处理因身份错位、程序宣告引发的复杂财产权属争议,在西南地区成功帮助多位“归来者”追回房产、存款等核心资产。 一个人消失,不该成为他人瓜分家产的“机会”。 当活生生的人站在你面前,请记住:
9年后他活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夺回属于自己的房产——
法律站在了他这一边!
真相是:只要死亡宣告被撤销,那些“继承”和“赠与”,统统不算数!房产被“瓜分”?只因他“法律上死了”
✅ 因周先生实际未死亡,且死亡宣告已被撤销,基于“死亡”发生的继承自始无效;
✅ 被告全某某、庞某某取得房产缺乏合法基础,应返还相应权益;
✅ 至于具体如何分割产权,因涉及其他法律关系,需另案处理。李荣维律师分析:死亡宣告一撤,所有“继承”自动失效!
李荣维律师提醒:房产被处置?三步维权不能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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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设立宣告死亡制度,是为了管理“悬而未决”的状态,而不是制造“合法掠夺”。
他不是幽灵,他是房主。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