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张某因手术在随州市中心医院接受5次输血。
其中一次,100毫升全血无供血机构信息、无交叉配血报告、无检测记录——就像“凭空而来”。
16年后,他被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经排查,无其他高危行为,唯一可疑暴露史就是那次输血。
他起诉医院和血站:“你们给我输了‘黑血’,毁了我一生!”
医院辩称:“年代久远,资料缺失不能说明血有问题。”
法院判了:无法证明血源合法 = 推定血液不合格!医院必须全额赔偿!
张某的遭遇令人揪心:
1995年住院期间接受输血;
2011年确诊HIV阳性;
流行病学调查排除性传播、吸毒等其他途径;
唯有一次输血,医院拿不出任何合法来源证明。
一审曾以“不能完全排除其他感染可能”为由,减轻医院30%责任。
但二审法院一锤定音:
“医院作为专业机构,有义务确保每一滴输入患者体内的血液来源清晰、检测合格。
如今既无供血单位,又无检测报告,依法应推定为不合格血液!”
最终判决:随州市中心医院承担100%赔偿责任。
若日后查明血站或供血单位有过错,医院可向其追偿。
《民法典》第1223条规定: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
患者可向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索赔,也可直接找医院赔!
医院赔完后,有权向真正责任人追偿。”
这意味着——
✅ 患者维权“双通道”:不用费力追查药厂或血站,直接告医院就行;
✅ 适用“无过错责任”:哪怕医院操作规范,只要用了问题产品,就得先赔;
✅ 举证责任倒置:医院若无法证明血液/药品合格,法律直接推定你用了“黑血”“假药”!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这是法律对“生命入口”的最高保护!
血液、药品、器械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直接进入人体的“准生命线”。
国家要求全程可追溯,缺一页记录,就等于打开风险闸门。
本案中,医院连“血从哪来”都说不清,
不是“证据不足”,而是“重大失职”!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或家人曾接受输血、植入器械、使用特殊药品,请务必:
1️⃣ 保留所有治疗清单和收费凭证——上面通常有产品批号、血袋编号;
2️⃣ 出院时要求复印“用血记录”“耗材清单”——这是未来维权的关键;
3️⃣ 多年后出现不明疾病,立即排查医源性感染可能!
医院常以“90年代管理不规范”“档案已销毁”为由推责。
但法院明确:
医疗安全义务不因时间流逝而消失;
越是高风险操作(如输血),越应永久保存核心记录;
若因自身管理混乱导致举证不能,后果自负!
本案中,100ml血液无任何来源信息,已严重违反《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等强制性规定,
构成《民法典》第1222条“违反诊疗规范”,可直接推定过错。
血液“五项必留痕”:供血单位、检测报告、交叉配血单、输注时间、操作人签名;
高风险产品档案至少保存30年(建议永久电子化);
宁可暂停用血,也不使用来源不明血液!
输血/手术后,主动索要“用血知情同意书”和“耗材清单”;
发现病历中“血型不符”“无供血单位”等异常,立即书面质疑;
多年后患免疫类、肝炎、HIV等疾病,务必回溯医疗史!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
患者因使用未灭菌导管感染败血症,医院因无法提供灭菌记录被判全责;
另一案中,家属及时保存了问题药瓶,成功向药企追偿200万元……
在医疗产品责任中,一纸记录,就是一道生命防线。
你的追问,可能阻止下一个悲剧。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医疗产品责任|输血感染|药品缺陷|人身损害赔偿
支持全国线上咨询,重大案件可异地协作。
🔔 转发给所有曾接受输血、手术、透析的人:你体内流过的每一滴血、用过的每一颗螺钉,都该有“身份证”。若医院说不清,法律就让它赔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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