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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医养结合项目中的法律盲区你注意到了吗?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4日 阅读:2002次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五五”规划)全面落地。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之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被列为第七大重点战略任务。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型养老机构,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政策东风之下,“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旅居养老”等新模式迅速兴起。许多家庭将老人送入新型养老社区,或投资养老公寓期待“以房养老”,却未料温情背后暗藏法律风险。

近日,某市居民张女士(化名)就因签约“医养融合型养老公寓”陷入困境:某公司宣称其项目“具备医疗资质,配备全科医生,可医保结算”,并承诺“缴纳30万元会员费,终身享受优先入住及健康管理服务”。张女士为年迈母亲签约后才发现,该机构仅有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许可,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谓“医生”实为健康顾问,无法开具处方,更不能使用医保。母亲突发高血压时,因无急救能力延误送医。当张女士要求退还会员费时,对方拿出合同称:“会员费属服务预付款,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如今,老人既得不到专业照护,30万元也难以追回。


医养结合项目中的三大法律隐患

“十五五”推动的健康中国建设本意是提升全民福祉,但市场逐利之下,普通群众极易落入以下陷阱:

第一,混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超范围宣传
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任何机构提供诊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必须取得卫健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多养老机构仅持民政备案,却在宣传中使用“医养结合”“康复治疗”“医保定点”等字眼,涉嫌虚假宣传甚至非法行医。

第二,会员费、押金模式缺乏监管,资金安全无保障
部分养老项目以“一次性缴纳高额会员费享终身服务”为噱头,但未纳入金融或民政资金存管机制。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挪用资金或卷款跑路,老年人血汗钱将血本无归。而此类费用常被定性为“服务预付款”,难以认定为借贷或投资,维权难度极大。

第三,合同规避责任,免责条款无效却难追责
常见格式合同中写有:“因老人自身疾病导致的意外,机构不承担责任”“服务内容以实际运营为准”等条款。但根据《民法典》第506条,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然而,老年人举证能力弱,往往因缺乏监控、记录或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责任难以厘清。


李荣维律师分析:温情服务不能替代法律底线!

针对群众“养老项目有政府背书就安全”的误解,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十五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但鼓励不等于监管豁免
民政备案≠医疗资质,品牌宣传≠法律承诺。老人的健康和积蓄,不能寄托在一句‘我们很专业’上。”

他强调,近年来多地已出现养老机构“爆雷”事件,受害者多为信息闭塞、维权能力弱的老年人。“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孝顺子女’就自动保护你,权利必须主动主张、提前设防。”

李荣维律师认为,张女士的遭遇令人痛心:“她缺的不是孝心,而是签约前的一次资质核查。30万元,足以请十年专业护工,却因轻信一句‘医养结合’打了水漂。”


李荣维律师提醒:选择养老项目务必做到“三看三要”!

为守护父母晚年安全,李荣维律师郑重提醒广大子女和老年人:

三看

三要

  1. 要实地考察,观察老人精神状态、卫生条件、医护响应速度;

  2. 要索要并留存所有宣传资料,口头承诺务必写入合同附件;

  3. 要保留缴费凭证,拒绝现金支付,务必对公转账并备注用途。

真正的医养结合,是资质齐全、责任清晰、应急有方,而不是PPT里的美好愿景。”李律师说,“选养老院,比选学校还重要——因为那里,可能是父母最后的家。”


结语:让健康中国,真正托起幸福晚年

“十五五”健康中国战略,承载着亿万家庭对美好老龄生活的期待。但再好的政策,也需要法律的护栏来防止跑偏。每一份对父母的爱,都应建立在清醒与审慎之上。

若您正为家人选择养老机构,或已签约但对服务资质、费用退还、医疗保障存在疑虑,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专业咨询,助您核查机构合法性、识别合同陷阱、依法追回损失,让父母的晚年既有温度,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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