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五五”规划)全面落地。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之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被列为第七大重点战略任务。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型养老机构,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政策东风之下,“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旅居养老”等新模式迅速兴起。许多家庭将老人送入新型养老社区,或投资养老公寓期待“以房养老”,却未料温情背后暗藏法律风险。
近日,某市居民张女士(化名)就因签约“医养融合型养老公寓”陷入困境:某公司宣称其项目“具备医疗资质,配备全科医生,可医保结算”,并承诺“缴纳30万元会员费,终身享受优先入住及健康管理服务”。张女士为年迈母亲签约后才发现,该机构仅有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许可,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谓“医生”实为健康顾问,无法开具处方,更不能使用医保。母亲突发高血压时,因无急救能力延误送医。当张女士要求退还会员费时,对方拿出合同称:“会员费属服务预付款,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如今,老人既得不到专业照护,30万元也难以追回。
“十五五”推动的健康中国建设本意是提升全民福祉,但市场逐利之下,普通群众极易落入以下陷阱:
第一,混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超范围宣传
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任何机构提供诊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必须取得卫健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多养老机构仅持民政备案,却在宣传中使用“医养结合”“康复治疗”“医保定点”等字眼,涉嫌虚假宣传甚至非法行医。
第二,会员费、押金模式缺乏监管,资金安全无保障
部分养老项目以“一次性缴纳高额会员费享终身服务”为噱头,但未纳入金融或民政资金存管机制。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挪用资金或卷款跑路,老年人血汗钱将血本无归。而此类费用常被定性为“服务预付款”,难以认定为借贷或投资,维权难度极大。
第三,合同规避责任,免责条款无效却难追责
常见格式合同中写有:“因老人自身疾病导致的意外,机构不承担责任”“服务内容以实际运营为准”等条款。但根据《民法典》第506条,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然而,老年人举证能力弱,往往因缺乏监控、记录或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责任难以厘清。
针对群众“养老项目有政府背书就安全”的误解,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十五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但鼓励不等于监管豁免。
民政备案≠医疗资质,品牌宣传≠法律承诺。老人的健康和积蓄,不能寄托在一句‘我们很专业’上。”
他强调,近年来多地已出现养老机构“爆雷”事件,受害者多为信息闭塞、维权能力弱的老年人。“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孝顺子女’就自动保护你,权利必须主动主张、提前设防。”
李荣维律师认为,张女士的遭遇令人痛心:“她缺的不是孝心,而是签约前的一次资质核查。30万元,足以请十年专业护工,却因轻信一句‘医养结合’打了水漂。”
为守护父母晚年安全,李荣维律师郑重提醒广大子女和老年人:
三看:
看机构是否同时持有民政部门的养老机构备案与卫健部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宣称提供医疗服务);
看收费模式是否合规——单次收费不得超过12个月,预付大额费用需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看合同是否明确服务标准、医护人员配置、紧急送医流程及违约责任。
三要:
要实地考察,观察老人精神状态、卫生条件、医护响应速度;
要索要并留存所有宣传资料,口头承诺务必写入合同附件;
要保留缴费凭证,拒绝现金支付,务必对公转账并备注用途。
“真正的医养结合,是资质齐全、责任清晰、应急有方,而不是PPT里的美好愿景。”李律师说,“选养老院,比选学校还重要——因为那里,可能是父母最后的家。”
“十五五”健康中国战略,承载着亿万家庭对美好老龄生活的期待。但再好的政策,也需要法律的护栏来防止跑偏。每一份对父母的爱,都应建立在清醒与审慎之上。
若您正为家人选择养老机构,或已签约但对服务资质、费用退还、医疗保障存在疑虑,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专业咨询,助您核查机构合法性、识别合同陷阱、依法追回损失,让父母的晚年既有温度,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