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登记是保障土地流转安全、明确权利归属、防范“一地多转”风险的关键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自然资源部2022年发布的《土地承包经营委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土地经营权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并非所有土地流转都必须登记,但以下情形强烈建议办理登记:
流转期限 5年以上(含5年);
涉及 抵押融资、入股合作、长期投资建设(如建大棚、果园);
承包方或受让方 要求确权保障。
⚠️ 法律效果:未经登记的土地经营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若原承包人将同一地块再次流转或抵押给不知情的第三方,已登记的受让方权利优先。
由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共同申请(即承包方与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登记机构领取或官网下载);
双方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
法人/合作社: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权属来源材料:
已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须明确流转方式、期限、用途、面积、四至等);
地籍调查成果:
宗地图、界址点坐标、地籍调查表(通常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
其他材料:
若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需提供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的承包合同;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双方共同到 县级自然资源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提交材料;
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告知书》。
登记机构在 2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不含公告、补正时间);
重点审查:
流转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划(如基本农田不得用于非粮生产);
地籍资料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晰;
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
审核通过后,将土地经营权信息 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向受让方(土地经营权人)颁发 《不动产权证书》,证书“权利类型”栏注明“土地经营权”;
免收登记费(国家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实行免费政策)。
📍 办理地点示例:
一般为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延包或合同变更:若原土地承包期满后延包,或流转合同内容变更(如面积、期限调整),需申请 土地经营权变更登记;
经营权转让或抵押:可办理 转移登记 或 抵押登记,流程类似,需补充相应协议;
合同解除或到期:应申请 注销登记,避免权利状态混乱。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许多农户以为签了流转合同就万事大吉,殊不知,没有登记的土地经营权,在法律上是‘隐形’的。一旦原承包人债务纠纷导致土地被查封,你的投入可能一夜归零。”
李荣维律师认为:
“花半天时间办登记,胜过三年后打官司。尤其是在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项目中,登记是融资、保险、补贴申领的前提。”
李荣维律师郑重提醒:
务必 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单方无法办理;
流转合同 必须与登记信息一致,否则可能被拒;
登记后,妥善保管《不动产权证书》,它是你合法使用土地的“身份证”。
若您正计划开展5年以上土地流转、拟用土地经营权融资,或对登记材料、流程存在疑问,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专业支持,助您高效完成登记,筑牢农业投资的法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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