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某天突然收到一个快递,里面是一包从未下单的“中药足浴包”,快递单上写着“货到付款69元”。你心想:“是不是家人买的?”于是付了钱。殊不知,这看似普通的包裹,背后可能藏着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盲发快递”案件,就揭示了这种新型诈骗手法的真相,并明确划清了刑事诈骗与普通商业欺诈的法律边界。
一、案情还原:17万单“神秘快递”,骗走30多万元
2020年至2021年,化名“张某强”的男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住址等。他伙同“孙某朋”等人,将成本仅6.6元/包的普通足浴包,以“货到付款69元”的方式,向全国不特定人群盲发快递17万余单。
许多收件人误以为是自己或家人网购的商品,便签收并付款。短短两个月内,二人非法获利30余万元。
更令人警惕的是,当部分受害人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张某强竟指使客服人员故意设置障碍、拖延处理。数据显示,在4195次成功妥投中,仅有38次退款成功!
案发后,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对张某强、孙某朋提起公诉。
二、争议焦点:这是“营销套路”还是“刑事犯罪”?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辩称:
“我们只是做推广,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足浴包是真的,价格高点而已,顶多算夸大宣传”;
“没有虚构买卖关系,不构成诈骗”。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盲发快递”到底算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如果是真实销售商品,哪怕价格虚高、宣传夸张,仍属民事纠纷;但如果根本无意履行交易义务,而是利用信息差诱骗他人付款,则已涉嫌诈骗。”
三、法院为何认定构成诈骗罪?
法院从三个维度作出判断:
1.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被告人明知收件人从未下单,却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精准投递;
设置虚假退货渠道、拒绝退款,使受害人难以维权;
商品售价(69元)是成本(6.6元)的10倍以上,远超合理利润空间。
李荣维律师认为:“这种‘发一次赚一次,退一次亏一次’的模式,本质上不是做生意,而是‘碰运气式’的财产掠夺。”
2. 客观上虚构了基础交易事实
快递单上虽有寄件人信息,但电话无人接听,地址虚假;
利用“货到付款”这一网购常见形式,制造“真实订单”假象;
受害人基于“这是我家买的”这一错误认识而付款。
这已不是简单的‘夸大宣传’,而是对交易是否存在这一根本事实的虚构。
3. 造成大量被害人财产损失且难以救济
单个受害人损失虽小(69元),但全国累计超30万元;
因金额小、维权成本高,绝大多数人选择自认倒霉;
被告人正是利用这一点,系统性实施小额多次诈骗。
李荣维律师提醒:“骗子专挑‘懒得投诉’的心理下手。但法律不会因单笔金额小就放纵犯罪。只要累计数额巨大,照样构成诈骗罪!”
四、法律如何定性?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认定:
张某强、孙某朋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利用这些信息虚构买卖关系骗取钱财,构成诈骗罪;
两罪并罚,张某强获刑七年,孙某朋获刑五年。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明确指出:“盲发快递+拒不退款+高额差价=诈骗,绝非普通营销。”
五、给广大群众的防骗指南
陌生快递先核实:未下单却收到“货到付款”包裹,务必联系家人确认,切勿盲目签收;
警惕“低价体验”陷阱:所谓“免费试用”“到付惊喜”往往是骗局开端;
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即使只损失几十元,也应拍照留证并向邮政、公安或12315举报;
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问卷、扫码领礼品,防止信息被非法买卖。
李荣维律师强调:“个人信息泄露是这类诈骗的源头。一旦你的地址、电话落入黑产链条,就可能成为‘盲发快递’的目标。务必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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