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就来剖析一起发生在河北的真实大案,并请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为大家讲清楚一个关键问题:
✅ 产品包装写的是“保健食品”,但宣传能“治病”,到底算假药还是有毒食品?
这个定性直接关系到罪名和刑期——是判3年还是12年!
化名李强(原李某博)曾是一家医药公司的高管,对药品法规本该很熟悉。但他却动了歪心思:2016年起,他在农村租厂房,偷偷购买格列苯脲、二甲双胍等降糖西药原料(这些药必须凭处方使用),混进“中华活胰宝”“安胰清”等胶囊里。
他让弟弟、妻子、亲戚、员工全员上阵:
有人负责生产;
有人打电话推销;
他老婆还在自家诊所里,把这“毒胶囊”当保健品卖给糖尿病患者。
两年间,他们卖出89万多元,产品打着“国食健字”批号,包装上有“小蓝帽”标志,说明书也写着“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可宣传时却暗示“能修复胰岛、替代胰岛素”。
案发后,多人反映吃了后出现出虚汗、恶心、低血糖等症状。警方查获大量成品和原料,检测确认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西药成分。
一审法院认定:这不是假药,而是有毒、有害食品!李强被判12年有期徒刑,罚金100万元。他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李强辩称:“我们卖的是保健品,又没说是药,怎么就犯罪了?”
还有人认为:“既然能治病,就应该算假药。”
但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法律判断一个产品是“药”还是“食品”,不看你宣传得多厉害,而看它的法定属性!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必须具备三个特征:
1️⃣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
2️⃣ 有明确适应症和功能主治;
3️⃣ 规定用法用量。
而《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不得以治疗为目的!
本案中,涉案产品:
✅ 包装有“小蓝帽”保健食品标识;
✅ 批号是“国食健字”;
✅ 说明书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成分标的是苦瓜、葛根等植物原料。
虽然宣传有点“擦边球”,但整体属性仍是保健食品。在这种食品里非法添加处方西药,就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不是假药罪。
李荣维律师强调:如果真把它当药卖(比如包装写“格列苯脲片”),那才是假药。但本案是“挂羊头卖狗肉”——表面是保健品,里面藏毒药,危害更大!
很多人觉得:“假药才可怕,保健品顶多没效果。”但李荣维律师认为恰恰相反!
假药至少让人警惕,而这种“有毒保健品”打着“天然”“安全”旗号,专门 targeting 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让他们放弃正规治疗,长期服用不明成分的毒胶囊,可能导致肝肾衰竭、昏迷甚至死亡。
而且,格列苯脲等药物剂量极难控制,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吃进去多少,极易引发严重低血糖,危及生命。
正因如此,法院虽未定“假药罪”,但仍按“情节特别严重”顶格量刑——12年,就是要震慑这类“披着养生外衣的毒贩子”!
李荣维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家中有糖尿病患者的:
⚠️ 凡宣称“纯中药、无副作用、停用胰岛素”的降糖产品,100%有问题;
⚠️ 包装只有“小蓝帽”却没有“国药准字”的,绝不能当药吃;
⚠️ 在诊所、微商、直播里卖的“特效保健品”,很可能就是毒胶囊!
记住:糖尿病无法根治,任何“神奇疗法”都是骗局!正规降糖药必须凭医生处方使用,切勿轻信“祖传秘方”。
李强案告诉我们:哪怕你包装再合规、话术再谨慎,只要在食品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就逃不过法律严惩。法院的判决既尊重事实,又体现对公共健康的零容忍。
如果你或亲友正面临食品药品犯罪、产品定性、刑事辩护等法律问题,务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
无论你在云南还是全国其他地方,李荣维律师都能为你提供精准、务实、高效的法律支持,帮你守住底线,远离牢狱之灾。
本文根据公开司法案例改编,当事人姓名已化名,内容旨在普法宣传,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咨询请直接联系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