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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维律师支招:打官司不是唯一出路!这三条“快车道”能省时又省力

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一遇到纠纷就想到“对簿公堂”?其实,法院的大门并非总是最优解。很多时候,选择一条更便捷的“快车道”,能帮您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三个真实的司法案例,为您详解《民事诉讼108策》第六策——“择径取捷”的智慧,教您如何绕开冗长诉讼,直达维权终点。

一、真实案例一:5000元欠款,他用“支付令”15天拿回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23)云0102民督XX号 督促程序案为我们展示了“支付令”的威力。

案情简述
吴先生借给同事5000元,有明确的借条和转账记录。多次催要无果后,他本打算起诉,但听说流程至少要两三个月。在咨询后,他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

处理结果
法院审查材料后,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于5日内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该支付令即发生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吴先生随即申请强制执行,全程仅耗时不到一个月

二、真实案例二:遭遇家暴,她24小时内获得人身安全保护

在另一份公开文书中,(2023)云0103民保令X号 人格权侵害禁令案则凸显了紧急救济程序的价值。

案情简述
张女士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在一次激烈冲突后,她害怕再次受到伤害,但离婚诉讼程序漫长。她立即向盘龙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即人身安全保护令)。

处理结果
法院受理后,依据《民法典》第997条,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禁止其丈夫接近、骚扰、跟踪张女士及其近亲属。这份禁令为她筑起了一道即时的法律屏障,让她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获得了安全感。

三、李荣维律师解读:“择径取捷”的三大高效路径

上述案例完美诠释了《民事诉讼108策》第六策——“择径取捷” 的精髓:不拘泥于传统诉讼,善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路径一:督促程序(支付令)

路径二:人格权侵害禁令

路径三: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

四、给您的行动建议:先问“有没有更快的办法?”

在决定起诉前,请务必自问:

  1. 我的诉求是否可以用支付令解决?

  2. 我是否正面临紧急的人身或人格权侵害,需要立即制止?

  3. 对方是否有和解的可能?能否通过调解+司法确认一揽子解决?

如果以上任何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是”,那么恭喜您,您很可能找到了一条比诉讼更优的“快车道”。

结语:智慧维权,事半功倍

法律不仅提供了对抗的武器,也铺设了和解的桥梁。李荣维律师始终认为,最高明的诉讼策略,有时恰恰是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善用“择径取捷”之策,您不仅能节省宝贵的时间和金钱,更能以一种更平和、更高效的方式,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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