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仿真枪打彩弹,又不能伤人,怎么也算‘枪支’?”
更没想到的是,有人因此被判十年以上,差点毁了一生!
但好消息是:最高法、最高检已明确——对枪口比动能低、用于娱乐的气枪案件,可不认定“情节严重”,甚至免于刑罚!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讲清楚法律如何“松绑”,并请李荣维律师分析普通人该如何避免踩雷。
2014年,孙阿姨(化名)和朋友想在齐齐哈尔开一家野外真人CS拓展训练营。为了装备场地,他们通过网络联系到北京的刘某魁(化名),花3万多元买了40套“彩弹枪配件”。
这些枪外观像玩具,材质多为塑料,靠压缩气体发射彩弹,枪口比动能远低于传统枪支。安装后发现大部分漏气,根本打不远,只能勉强用几把。
结果警方查获后,经鉴定:其中15把被认定为“枪支”(依据是公安部2008年标准: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即算枪支)。
一审法院认为数量已超“情节严重”标准(5倍以上),本应判十年以上,但考虑到用途是娱乐、致伤力极低,最终在法定刑以下判了3年半,并上报最高法核准。
但最高法发回重审,指出:这类案件根本不需要走“法定刑以下报核”程序!
最终,法院改判:刘某魁判3年6个月,孙阿姨免予刑事处罚。
关键在于2018年两高出台的一份重要文件——《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过去只要数量达标,不管是不是玩具枪、能不能伤人,一律按重罪处理。现在法律明确:不能唯数量论! 要综合看枪的动能、材质、用途、是否改装、主观目的等。”
本案中:
枪支比动能低(远低于16焦耳的传统致伤标准);
全为塑料材质,仅枪管是铁的;
用途明确是娱乐,非用于犯罪或威慑;
行为人无前科、主动配合、认罪悔罪。
因此,不构成“情节严重”,自然不用判十年以上,更无需层层上报最高法“特批减刑”。
✅ 1. 别信“仿真枪=玩具”
哪怕看起来像玩具,只要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就可能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
✅ 2. 娱乐用途≠绝对安全
虽然法律对娱乐用途从宽,但非法买卖、持有本身仍是犯罪。最好的办法是:别买、别卖、别改装!
✅ 3. 企业经营更要谨慎
想开CS馆、射击体验店?务必通过合法渠道租赁合规设备,并取得文体、公安等部门许可,切勿私下网购“枪支配件”。
李荣维律师提醒:
“很多当事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违法,以为‘网上能卖就能买’。但法律风险极高!一旦被查,哪怕最后免刑,也会经历立案、羁押、调查,影响工作、家庭、征信。”
值得肯定的是,国家已意识到“一刀切”打击低动能气枪的弊端。如今司法更注重实质危害性,避免“机械执法”。
但也要清醒:非法买卖枪支仍是重罪!只有同时满足“低动能+娱乐用途+无恶意+初犯”等条件,才可能从宽处理。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他建议:
“企业和个人涉及仿真设备、户外拓展、竞技娱乐等业务,务必提前做法律尽调。合规不是束缚,而是让你安心赚钱的保障。”
仿真枪不是洪水猛兽,但也不是普通玩具。
法律给了善意经营者和普通玩家“容错空间”,但前提是——你得知道边界在哪。
如果你或亲友正面临类似涉枪案件,或计划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愿为你精准评估风险,守住自由与事业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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