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没骗钱,只是帮朋友走个法律程序,把查封的资产‘转’给他亲戚还债——怎么就成了犯罪,还可能判三到七年?”
很多人以为:只要不偷不抢、不直接拿别人钱,打个“假官司”只是“钻法律空子”。但现实是:哪怕一分钱没进自己口袋,只要用假证据、假债务去法院起诉,就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更关键的是——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直接决定你是缓刑还是坐牢!
本文结合一起真实生效判例(案号:(2016)苏0282刑初XX号),由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李荣维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为您讲清:为什么“帮人打假官司”比想象中危险?法院如何判断“情节严重”?普通人如何避免踩雷?
李荣维律师系昭通地区专注经济犯罪辩护与民事诉讼合规风险防控的专业律师。
张某(化名)应朋友董某请求,配合上演一出“债务转移”戏码:
董某因非法集资被多人起诉,资产已被法院查封;
为优先偿还亲友债务,董某伪造一张470万元借条,让张某冒充债权人;
张某向法院起诉,双方“调解”成功,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法院执行后,张某拿到60.468万元执行款,全部转交董某用于还亲友。
事后,张某主动投案、退赃、认罪。
法院认定:
✅ 构成虚假诉讼罪;
❌ 不构成“情节严重”(因属“逃避债务”型,且未达100万元标准);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3万元。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这个案子划出了一条重要界限:虚假诉讼罪的核心不是“你赚了多少钱”,而是“你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他人权益”。哪怕钱一分没留,只要法院因你的假材料启动了审判、执行程序,就已妨害司法!而是否“情节严重”,要看类型和金额——逃避债务类,一般要超100万才升档量刑。
根据《刑法》第307条之一及两高《虚假诉讼刑事案件解释》,是否“情节严重”需分情形判断:
欺诈侵财型(如虚构债务骗对方财产):
→ 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可认定“情节严重”;
逃避债务型(如本案,转移查封资产):
→ 导致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或法院执行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才可能升档;
其他目的型(如打击报复、干扰竞拍):
→ 参照逃避债务类标准。
法院是否开庭、出具裁判文书?
是否进入执行程序并实际划款?
是否引发群体信访、舆论危机、司法公信受损?
注意:仅立案不算“情节严重”!必须走到裁判+执行阶段,且金额或影响达到门槛。
短期内多次提起虚假诉讼?
→ 即使单笔金额小,也可能累计认定“情节严重”。
李荣维律师提醒:
很多人觉得“调解结案不算真打官司”,但法律明确:调解书=判决书效力!只要用假证据骗法院出具调解书,就是典型的虚假诉讼。别再信“只是走个流程”的鬼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
明确“情节严重”包括:
✅ 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100万元以上(逃避债务类);
✅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10万元以上(欺诈侵财类);
✅ 多次实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
《刑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
行为发生在新法前,若新法处罚更轻,适用新法——本案因此定“虚假诉讼罪”而非“帮助伪造证据罪”。
✅ 绝不配合他人伪造借条、合同、转账记录
哪怕对方是亲友、老板,你也可能成为主犯!
✅ 起诉前务必核实证据真实性
律师若明知材料虚假仍代理,同样涉嫌共犯!
✅ 如已被卷入虚假诉讼:
立即停止执行、退还所得;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争取自首+缓刑;
委托专业律师从行为性质、金额、后果角度辩护,避免被认定“情节严重”。
✅ 企业合规提示:
内部债务重组、资产处置,务必通过合法破产或执行分配程序;
切勿通过“虚假诉讼”绕开债权人公平受偿规则!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李荣维律师,电话/微信 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李荣维律师深耕:
虚假诉讼、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精准辩护
民事诉讼全流程合规风险识别与隔离
企业债务重组与执行异议法律应对
跨境民商事纠纷与出海贸易合规支持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