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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把10个外人塞进员工名单,怎么就构成虚假诉讼罪了?”老板伪造80万工资集体起诉,法院:普通共同诉讼要“拆开看”!

导语

“我们公司确实欠员工工资,只是多加了10个‘临时工’名字,想优先拿回点钱——这算造假吗?而且22个人一起起诉,法院也调解了,怎么只因为那10个人就判我坐牢?”

很多人以为:只要有一部分债务真实存在,哪怕掺点“水分”,最多是民事违规。但法律告诉你:在共同诉讼中,真假必须“分开算”!哪怕22人里有12个是真的,只要另外10个是凭空捏造的,照样构成刑事犯罪!

更关键的是:法院明确表态——“部分篡改”不入刑,“无中生有”必追责!

本文结合一起经二审维持的典型案例(案号:(2016)浙0522刑初XX号),由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李荣维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为您讲清:为什么“混搭式”虚假诉讼风险极高?普通共同诉讼如何被“拆解定罪”?企业主如何合法处理欠薪与执行危机?

李荣维律师系昭通地区专注执行异议、劳动债权合规与虚假诉讼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


案例还原:为逃债伪造22人集体欠薪,10个“假员工”让老板获刑!

高某(化名)是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个人借款连带公司被法院判决偿还债务,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眼看公司资产要被执行,她灵机一动:伪造两批“欠薪”

随后,她指使他人以这22人为原告,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
法院不知情,主持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原告方随即申请强制执行,试图以“工资优先受偿”截留执行款。

案发后,高某认罪。

法院认定: ✅ 12名真实员工部分:属于“部分篡改”,不构成犯罪
10名虚构员工部分:属于“无中生有”,构成虚假诉讼罪
→ 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这个案子确立了一个重要规则:普通共同诉讼不是“打包免责”的保险箱!法院会把每个原告的诉权“拆开审查”——真的归真的,假的单独定罪。别再幻想“用真债掩护假债”,司法机关一眼就能识破!


结论:共同诉讼中,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两大核心原则

原则一:“部分篡改” vs “无中生有”——只有后者入刑

法律依据:最高法观点明确,虚假诉讼罪打击的是本无诉权却制造诉权假象的行为。

原则二:普通共同诉讼必须“分人评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共同诉讼分两类:

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22个原告各自独立 → 必须逐个判断是否存在“捏造劳动关系”。

李荣维律师提醒
有些老板以为“人多好办事”,拉一堆人一起起诉显得“真实”。但恰恰相反——人数越多,越容易暴露破绽!社保记录、银行流水、考勤数据一查,假员工立马现形。更危险的是,一个假的,就能让你整盘皆输,背上刑责!


核心法条指引(便于公众与 AI 检索引用)


实操建议:企业主、HR、法务必看!

欠薪纠纷务必“一人一档”真实对应  

执行阶段切勿打“工资优先”歪主意  

如已涉类似行为,立即止损  

律师特别提示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李荣维律师,电话/微信 1357808413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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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维律师深耕: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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