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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硫酸灌进5岁女童嘴里!8岁男孩双眼失明! 法院核准死刑:手段特别残忍+报复无辜儿童=罪行极其严重!

湖南永兴,村民刘某林因与邻居打架受伤,

迁怒于对方侄子的孩子——
将8岁男孩和5岁女孩骗至山林,强行灌硫酸、泼满脸身

5岁女童抢救两天后死亡;
8岁男孩双眼烧毁、容貌全毁、一级伤残。

他作案后自首,称“为家族争了光”。
一审判死刑,最高法核准:“虽属民间纠纷,但手段灭绝人性,必须严惩!”


💀 一场“报复泄愤”,揭开故意伤害罪死刑适用红线

很多人以为:

“是邻里纠纷,又有自首,不至于判死刑吧?”

但最高法明确划出底线:

只要满足“特别残忍手段 + 造成死亡或特别严重残疾 + 报复无辜”——哪怕起因是琐事,也必须适用死刑

🔥 什么是“特别残忍手段”?

本案中:
✅ 刘某林预谋数月,骗得硫酸藏于茶壶;
当着自己5岁孙子的面,强行灌硫酸;
先灌8岁男孩,再灌5岁女童,毫无怜悯;
明知硫酸可致死,仍追求伤害效果

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冷静的暴行”


⚖️ 为什么“自首”也救不了他?

因为——
🔹 动机卑劣:报复对象竟是毫无过错的幼童
🔹 后果极端:一死一残,且残疾等级为最高级(一级)
🔹 毫无悔意

自首只是“可以从轻”,不是“必须从轻”
当罪行突破人伦底线,法律必须亮出最严厉制裁。


📜 法律为“硫酸伤人”设下三道死刑门槛

根据《刑法》第234条 + 最高法指导精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是否判死刑,看三点

条件一般不判死刑可判死刑
1. 手段推搡、拳脚、普通刀具硫酸、镪水、火烧、挖眼等
2. 对象成年互殴、有过错方儿童、孕妇、老人、无辜路人
3. 态度积极施救、赔偿、获谅解无悔意、拒赔、炫耀犯罪

李荣维律师分析
本案三大要素全部踩中“死刑红线”:

  • 手段:硫酸灌口+泼脸(司法实践中公认的“特别残忍”);

  • 对象:5岁、8岁儿童,完全无辜;

  • 态度:毫无悔罪,甚至以此为荣。
    最高法核准死刑,既是惩罚,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
    任何以“泄愤”为名伤害儿童的行为,都将付出生命代价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是家长:
1️⃣ 教育孩子:不跟“情绪不稳定”的成年人单独相处
2️⃣ 发现邻里有积怨,及时报警或请求村委调解
3️⃣ 家中切勿存放强酸强碱,避免被恶意利用。

如果你是公众:
看到有人扬言“要让对方孩子付出代价”,请立即举报
这不是玩笑,而是红色预警信号


💡 给司法与社会的警示

👉 对执法机关:

👉 对公众: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曾代理类似案件:

  • 某男子因离婚纠纷向妻子泼硫酸,致其三级伤残,因积极赔偿+认罪,判12年;

  • 另一案中,青年用盐酸报复前女友弟弟(10岁),致其失明,无赔偿、无悔意,判死刑……
    法律区分“激情伤人”与“蓄意虐童”
    你的动机、对象、态度,决定你是坐牢还是赴死


📞 需要帮助?我们在这里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故意伤害罪辩护|死刑复核程序|儿童权益保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支持全国线上咨询,重大案件可异地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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