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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被退单,货还在手里!该告谁?李荣维律师:合同纠纷适用哪国法律,关键看“根”在哪!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9日 阅读:0次

做外贸的企业主注意了!你辛辛苦苦把货发出去,结果国外买家拒付、银行退单,货又拿不回来,损失谁来担?更麻烦的是——打官司时,对方突然说:“这事得按香港法律/外国法律来判!” 你慌不慌?

来看一个真实案例(当事人已化名):
舜天公司(化名)向美国客户B公司出口一批全棉婴儿服装,并通过中间商IPO公司操作信用证结算。货物由嘉宏国际运输公司(化名)承运,提单明确写明:

结果,开证行以不符点为由拒付,全套单据被退回,舜天公司手里攥着正本提单,却拿不回货也收不到钱。于是起诉承运人嘉宏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嘉宏公司辩称:我们是国际货代,本案应适用香港法律
但法院一锤定音:不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

为什么?因为:
✅ 双方都是中国大陆注册并运营的企业;
✅ 运输合同在上海签订;
✅ 货物从上海港出运;
✅ 整个交易核心环节都在中国境内完成。

法院认定:这属于纯粹的国内民事活动,不具有涉外因素,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


李荣维律师分析:别被“国际”二字吓住!法律适用看“实质”,不是看“标签”

很多企业一听“信用证”“提单”“中转行”,就觉得“肯定是涉外案件,得用外国法”。但李荣维律师提醒:

“判断适用哪国法律,关键看合同主体、履行地、签约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如果买卖双方、承运人、起运港都在国内,哪怕收货人在美国、信用证在台湾开立,也不必然构成‘涉外民事关系’。”

本案中,嘉宏公司试图引入香港法律,无非是想规避中国法律下承运人的严格责任。但法院坚持“属地原则”——你的根在中国,就按中国的规矩来!


李荣维律师提醒:做外贸货运,务必守住“三道防线”!

为避免“货财两空、维权无门”,李荣维律师给出口企业划重点:

  1. 看清提单条款:谁是托运人?谁有权提货?收货人写“TO ORDER”还是具体公司?这些直接影响你对货物的控制权;

  2. 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只要你不放单,理论上货就不会被提走——这是你最后的“救命稻草”;

  3. 合同明确法律适用:在与货代、船公司签协议时,直接写明“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避免日后扯皮。

特别提醒:信用证≠付款保证!银行只审单据,不管货物。一旦单证有瑕疵被拒付,货可能卡在目的港,产生高额滞港费甚至被拍卖。


遇到出口货损、退单、提单纠纷?专业律师为你守住“最后一公里”!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同时长期处理国际贸易、海上货运、信用证结算、提单物权等跨境商事纠纷,熟悉国内外规则衔接与风险防控。

无论你在云南昭通、昆明,还是从事纺织、电子、农产品出口业务,只要遇到:

都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别让语言障碍或法律误区,让你的血汗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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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生意可以全球做,但法律底线要扎牢在中国!合同签在国内、公司注册在国内,就别怕对方拿“外国法”当挡箭牌——你的权利,中国法律罩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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