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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砍头息”!借10万只到手8万,法律只认你实际拿到的钱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4日 阅读:0次

在民间借贷中,有一种常见套路让不少急需用钱的人掉进陷阱:出借人要求借款人签下10万元的借条,却在放款时直接扣掉2万元作为“首期利息”或“手续费”,实际只转账8万元。这种操作,俗称“砍头息”。

市民王先生(化名)就曾遭遇这种情况。2022年,他因生意周转急需资金,经人介绍向李某(化名)借款10万元。对方拿出格式借条,写明借款金额10万元、月息3%、借期半年。王先生签字后,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8万元,并称:“另外2万是第一个月利息和中介费,按规矩先扣了。”

王先生当时急于用钱,未多质疑。但事后越想越不对劲:自己明明只拿到8万,却要按10万还本付息,岂不是变相承担了更高成本?

带着疑问,他咨询了专业律师。经过分析,律师明确告诉他:你只需按实际收到的8万元承担还款责任,那被提前扣除的2万元,法律上不计入本金


什么是“砍头息”?为何法律不认可?

“砍头息”是指在借款发放时,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金额作为利息或其他费用,导致借款人实际到手资金少于合同约定金额。这种做法看似“行业惯例”,实则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这意味着,无论借条上写多少,法院或调解机构在认定债务时,只以借款人银行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李荣维律师分析:形式上的“自愿签字”,不能掩盖实质不公平

很多人误以为“字是我签的,就得认”。对此,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借款人往往在资金紧张、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动接受条款,所谓的‘自愿’并不等于法律上的有效认可。
法律之所以禁止‘砍头息’,正是为了防止出借人利用优势地位变相提高利率,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

他强调,即使借条写得清清楚楚,只要银行流水显示实际收款金额低于借条数额,差额部分就不能作为本金主张。“司法实践一贯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保护的是真实交易关系。”

李荣维律师认为,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当事人一开始不敢维权,怕惹麻烦。但其实,法律站在他们这一边——你没拿到的钱,就不该还。”


李荣维律师提醒:借款时务必守住“三道防线”!

为避免落入“砍头息”陷阱,李荣维律师提醒广大市民:

  1. 第一道防线:坚持“全款到账再签字”
    理想做法是先确认全部借款金额进入自己账户,再签署借条。若对方坚持先签后转,务必在借条中注明“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2. 第二道防线:保留完整转账记录
    所有借款必须通过银行或支付宝、微信等可追溯方式交付,拒绝现金交易。到账后立即截图保存流水。

  3. 第三道防线:对“预扣费用”明确说“不”
    若对方提出扣利息、服务费、保证金等,应要求其提供收费依据,并在聊天或录音中固定“实际到手金额”的共识。

别让急用钱变成被宰割的理由。”李律师语重心长地说,“真正合法的借贷,不会让你在放款当天就‘亏’掉两成。”


结语:懂法,才能不被“套路”

“砍头息”看似只是少拿了一笔钱,实则可能引发后续高额利息、催收压力甚至信用风险。值得庆幸的是,我国法律早已为借款人筑起防护墙——本金以实收为准,利息不得预先扣除

因此,面对类似情况,不必忍气吞声。无论是协商还款、申请调解,还是准备维权,都应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基础主张权利。

若您正遭遇“砍头息”、虚高借条或被要求偿还未实际收到的借款,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专业咨询,助您识别非法条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远离高利贷与套路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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