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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送”的减肥糖竟是毒药?微商老板被判13年!律师深度解析这起“赠品”陷阱案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7日 阅读:0次

最近,一起打着“买一送一”旗号销售有毒减肥产品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表面上看,消费者花几十块钱买了一盒代餐粉或糖果,还“白捡”一瓶号称“快速瘦身”的小糖;可实际上,真正起作用的“赠品”,竟含有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有毒成分!更令人震惊的是,主犯吴某凤(化名)靠着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套路,在短短几年内狂揽5000多万元销售额,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400万元。

这起发生在江苏无锡的案件,不仅揭开了某些微商“健康产品”背后的黑幕,也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一、“赠品”不免费,实为有毒“主菜”

据法院查明,自2017年起,吴某凤通过微信组建了一个庞大的微商团队,专门销售所谓的“减肥组合”。她和团队成员对外宣称:购买一盒正规代餐粉(如蛋白棒、果味饮料等),就“免费赠送”一瓶“草莓糖”“UU糖”或“Hello Kitty糖”。这些“赠品”包装可爱、口感甜腻,不少年轻女性被吸引下单。

但真相是——真正让人“瘦下来”的,根本不是代餐粉,而是那些看似无害的“赠品”。经权威机构检测,这些“糖”里竟含有西布曲明、酚酞、西地那非等违禁物质!

李荣维律师分析:西布曲明早在2010年就被国家药监局全面禁用,因为它会显著增加心脑血管疾病风险,甚至导致猝死;酚酞是一种泻药,长期使用会损伤肠道功能;而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分)属于处方药,绝不能随意添加到食品中。把这些东西偷偷塞进“赠品”里,本质上就是在卖毒!

更狡猾的是,吴某凤团队刻意将“主产品”定价极低(每片仅几分钱),而“赠品”虽无标价,实际成本却高出数倍。他们还在内部群聊中明确说:“有效果的是瓶子里的东西”“不能宣传赠品,就说它是送的”。这哪是促销?分明是以“赠”为名,行非法销售之实


二、法院为何把“赠品”算进犯罪金额?

庭审中,吴某凤及其律师辩称:“赠品没收费,销售金额应为零。”但法院坚决驳回了这一说法。

法官指出:整套产品售价几十元,消费者花钱买的,其实就是那个“有毒赠品”的效果。所谓“主产品”,不过是用来打掩护的道具,属于犯罪成本,不能从总销售额中扣除。最终,法院认定其销售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依法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量刑十三年完全合法合理。

李荣维律师认为:这种“捆绑赠品”模式极具迷惑性,很多消费者甚至代理都以为自己在卖合法产品。但法律看的是实质——你明知里面有毒有害,还通过隐蔽手段大规模销售,就是典型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别以为换个马甲、改个名字就能逃避责任!


三、普通人如何避坑?经营者又该注意什么?

如今,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充斥着各种“神奇减肥法”“三天瘦十斤”的广告。很多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下单,殊不知可能吃进的是“慢性毒药”。

李荣维律师提醒

而对于从事电商、微商的朋友,更要守住法律底线。哪怕你只是代理、只是帮忙转发,只要明知产品有问题仍参与推广销售,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四、结语:别让“小便宜”酿成大祸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食品安全面前,没有“擦边球”可打。无论是打着“赠品”旗号,还是换包装、换品牌、换平台,只要销售的是有毒有害食品,法律终将严惩不贷。

如果你或身边人正涉及类似产品纠纷、被牵连调查,或对食品、药品类刑事风险有疑问——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

健康无价,守法经营才是长久之道。别等到东窗事发,才后悔当初贪了那点“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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