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中,有一种令人心碎又极具争议的情形: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因医院操作不当,出生后仅存活很短时间便不幸离世。此时,医院可能会辩称:“孩子没自主呼吸,不算‘活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我们不赔死亡赔偿金。”
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
来看一个真实判例(当事人已化名):
赵某(化名)在通榆县妇幼保健院接受剖宫产手术,诞下一名男婴。但孩子出生后仅20分钟便去世。经司法鉴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对婴儿死亡后果承担次要责任。
赵某和丈夫李某(化名)悲痛之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
医院却提出抗辩:“胎儿未产生自主呼吸,不属于自然人,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不构成对‘生命权’的侵害。”
法院经审理后明确驳回这一说法,并认定:
该新生儿于2014年5月6日8时50分出生,9时10分死亡,虽未办理出生证明或户口登记,但根据医院记录及两份权威司法鉴定意见,足以证明其已“出生”并存活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他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生命权。医院的过错行为导致其死亡,构成医疗侵权,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人误以为“必须哭出声、必须办出生证才算人”。但李荣维律师指出:
“《民法典》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司法实践中,‘出生’通常指胎儿完全脱离母体并有独立生命体征(如心跳、呼吸、脐带搏动等),不要求必须啼哭或长期存活。”
本案中,婴儿虽仅存活20分钟,但:
✅ 已完全娩出;
✅ 有明确出生与死亡时间记录;
✅ 司法鉴定确认其曾具备生命特征;
这就足以认定其为法律上的“自然人”,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医院以“未自主呼吸”否认其人格,是对法律的误解。
面对如此沉痛的事件,家属往往情绪崩溃,但为维护合法权益,李荣维律师建议冷静做好以下几点:
立即封存病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患者有权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封存全部病历资料;
申请司法鉴定:通过法院委托权威机构,对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进行专业认定;
保留所有证据:包括产检记录、缴费单据、现场照片、医护人员沟通录音等,哪怕孩子未上户口,也不影响索赔权利。
特别注意:即使孩子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只要能通过医疗记录、鉴定报告等证明其“出生事实”,就可主张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同时长期代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产科事故、新生儿权益保护等敏感案件,深知这类事件对家庭造成的身心重创。
无论你在云南昭通、曲靖、昆明,还是其他地区,只要遭遇:
分娩过程中婴儿夭折?
医院推责说“不算人不赔钱”?
想维权却不知从何下手?
都请不要独自承受,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每一个生命,哪怕只存在20分钟,也值得被法律尊重和保护。
📞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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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法律不以存活时间长短衡量生命价值。只要孩子曾来到这个世界,哪怕只有20分钟,他的生命权就受法律保护——医院的过错,必须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