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我十年前就退出了,现在风平浪静,应该没事了吧?”
但真实判例告诉你:只要当年参与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哪怕早已“金盆洗手”,照样可能被追责!
今天我们就通过广东一起29人涉黑大案,讲清楚:什么情况下“脱离组织”仍会被追诉?普通人如何避免卷入黑恶风险?
并请李荣维律师分析关键法律边界。
上世纪90年代末,梁某(化名)在珠海斗门一带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一个以暴力垄断海域养殖、非法采矿、强揽工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0–2002年,该组织多次指使打手实施砍人、恐吓、围堵等暴力行为,其中:
为垄断鲈鱼市场,将商户砍成重伤;
为打压KTV老板,持械斗殴致多人受伤。
包括林某、陈某、欧某等十余人在内的一批“打手”,在完成几起暴力事件后,陆续离开组织,有的做生意,有的回老家,看似“洗白”了。
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警方重启调查,29人全部落网。部分人辩称:“我2002年就退出了,早过了追诉期!”
法院却明确驳回:追诉不受时效限制!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是普通犯罪,它破坏的是整个区域的社会秩序。只要当年你参与了暴力立威、经济垄断、欺压百姓的关键行动,哪怕后来‘退休’,法律依然会追到底!”
法院认定可无限期追诉,主要基于两点:
✅ 1. 被害人早年已控告,但警方“应立案未立案”
有渔民在2002年就向公安机关举报:“梁某团伙是黑社会,垄断市场、动辄砍人!”
但因存在“保护伞”,案件被压下,未依法立案。
根据《刑法》第88条:被害人控告后,司法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 2. 你干的是“核心暴力行为”
这些被告不是外围看热闹的,而是直接拿刀砍人、组织打手、执行命令的积极参加者。他们的暴力行为,正是该组织“立威”的基础。
李荣维律师提醒:
“别以为‘没当老大’就安全。只要你明知是黑社会,还参与打砸抢、收保护费、非法拘禁等行为,哪怕只干了一次,也可能被认定为‘积极参加者’,终身难脱责!”
法律上,“脱离”不是你说退就退,必须满足:
主观上明确拒绝继续参与;
客观上不再接受组织指令、不拿钱、不联络;
未在组织中保留任何影响力或利益关联。
但现实中,很多“退出者”:
虽不露面,但逢年过节仍收“红包”;
名义上离开,实则帮组织洗钱、藏匿资产;
甚至用新公司承接原组织业务。
这类人,法院仍视为“未真正脱离”。
本案中,多名被告虽2002年后未再作案,但因参与的是组织早期暴力立威的关键事件,且无证据证明彻底断绝关系,故仍被追诉。
✅ 1. 别沾“灰色圈子”
朋友说“一起干点狠活,赚快钱”,千万别信!一旦卷入暴力、垄断、非法经营,就可能被定性为涉黑。
✅ 2. 发现黑恶线索,立即举报
你的举报,不仅是正义之举,更可能成为未来打破“保护伞”的关键证据——就像本案中那位渔民的控告,18年后成了破案突破口。
✅ 3. 曾误入歧途?主动切割+自首
如果你曾与不良组织有关联,务必:
立即停止一切联系;
保留退出证据(如声明、转账记录等);
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宽大。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他强调:
“扫黑除恶不是一阵风,而是长效机制。法律对黑恶犯罪‘零容忍’,但对真心悔改、主动切割的人,也会给予出路。”
你以为时间能冲淡一切?
但在法律眼里,只要罪行未被追究,正义就不会缺席。
本案29人最终全部获刑,主犯被判20年,打手最少也判了9年6个月——这就是参与黑恶的代价。
如果你或亲友曾与可疑组织有过交集,担心法律风险,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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