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首页>诉讼实务>刑事辩护
全部 197 民商行政 85 刑事辩护 112

开“会所”招嫖?主犯判11年,打杂的也坐牢!如何区分组织与协助卖淫?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9日 阅读:0次

很多人以为:“我只是收个银、带个客、发个手牌,又没拉皮条,怎么也算犯罪?”

但真实判例告诉你:只要明知是卖淫场所还参与运营,哪怕只是“打杂”,也可能构成犯罪!

今天我们就通过上海一起多人涉黄案件,讲清楚:什么是“组织卖淫”?什么是“协助组织卖淫”?普通人如何避免“无意中”踩雷?

并请李荣维律师分析关键法律边界。


一、事情经过:开“会所”搞卖淫,9人落网

2017年,周某、凌某亮、计某银三人合伙在上海市区开了一家“高端会所”。表面是洗浴按摩,实则暗中组织12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

他们分工明确:

开业不到一个月,警方突击检查,当场抓获23人(12名卖淫女+11名嫖客),9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

一审法院认定:

但二审改判:4名“打杂”的不属于“情节严重”,刑期大幅下调——胡某根仅判1年6个月!

为什么?关键在于行为性质不同


二、组织 vs 协助:核心看“是否控制卖淫活动”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法律区分这两个罪名,不是看‘你干了多久’或‘赚了多少钱’,而是看你有没有参与‘管理、控制’卖淫活动
招人、排班、定价、分账——这是‘组织’;
收银、带路、打扫——这是‘协助’。”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

本案中:

注意:即使你只是“临时工”“兼职一天”,只要明知是卖淫场所还帮忙,就可能构成犯罪!


三、“情节严重”不能“一刀切”!打杂的不该背主犯的锅

一审法院认为:既然现场抓了12个卖淫女,所有人都算“情节严重”。

但二审纠正:“情节严重”的标准,对两类人完全不同!

而胡某斌等人:

因此,不能把主犯的“人数”算到他们头上!最终4人刑期减半,体现了“罪责自负”原则。

李荣维律师提醒

“很多年轻人找工作,看到‘会所服务员’‘前台接待’高薪招聘,结果卷入卖淫团伙。记住:高薪+模糊岗位+夜间营业+异性陪侍,极可能是陷阱!一旦发现异常,立刻离开并举报。”


四、给普通人的三大避险建议

1. 求职擦亮眼
凡涉及“特殊服务”“陪聊”“夜场高薪”的岗位,务必核实营业执照和实际业务。别因一时贪利毁一生。

2. 别抱侥幸心理
“我就干一天”“我又没碰钱”“我不知道他们在卖淫”……这些都不是免责理由!明知或应知,就可能担责。

3. 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如果你是房东、邻居、物业,发现疑似卖淫场所,请向公安机关举报。既保护自己,也守护社区安全。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他强调:

“法律打击的是有组织的卖淫犯罪,但也保护无辜者。关键是你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合规经营、合法就业,才是长久之道。”


结语:别让“帮忙”变成“帮凶”

本案中,有人判11年,有人只判1年半,差别就在行为性质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帮凶。

如果你或亲友正面临类似涉黄案件,或对岗位合法性有疑问,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愿为你精准识别风险,守住人生底线。


关键词优化: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李荣维律师 卖淫场所 打工陷阱 昭通律师 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 刑事合规 高危岗位 法律风险防范


上一篇:为减刑主动“钓鱼”买毒再举报?法院:不算立功!

下一篇:往单位饮水机投药报复同事?判死缓!这种“泄愤”代价太大了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