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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炒股、还了利息、也抵押了房子,怎么差点被判15年?法院最终为何判我无罪?”——诈骗还是民间借贷?关键看这8个字!

导语

“我公司有资产、借款写了借条、利息照付、房子也真能拍卖,只是用了假房产证做抵押,还把部分钱拿去炒股——这算诈骗吗?一审判我15年,二审却改判无罪!”

很多人搞不清:借钱时说了点“小谎”,改变资金用途,甚至伪造担保文件,到底算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

法律告诉你:关键不在于“有没有骗”,而在于“是不是想赖账不还”。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哪怕手段有瑕疵,也可能只是民事欺诈!

本文结合一起从“15年重刑”到“当庭无罪”的典型改判案例(案号:(2014)闽刑终字第XX号),由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李荣维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为您拆解: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生死界限在哪?企业主融资时哪些红线绝对不能碰?

李荣维律师系昭通地区专注经济犯罪辩护、刑民交叉纠纷与企业家权益保护的专业律师。


案例还原:用假房产证借款1349万炒股,一审判15年,二审改判无罪!

黄某(化名)是当地知名鞋模企业老板。因经营困难,自2010年起陆续向林某、王某、薛某等人借款共计1349万元,声称用于“扩大生产”。

实际操作中:

一审法院认为: ✅ 使用假证 + 资金未用于约定用途 + 潜逃 → 构成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罚金100万

但二审法院全面审查后认定: ✅ 公司及个人真实资产足以覆盖债务
✅ 资金用于合法投资(炒股)和还贷,非挥霍或违法;
✅ 持续付息、配合民事执行 → 有还款意愿和能力
✅ “潜逃”发生在被报案后,非“骗完就跑”;
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改判无罪!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这个案子堪称“刑民边界”的教科书!它明确传递一个信号:不能因为企业经营失败、用了点“手段”,就把经济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只要核心——“不想还钱”——不存在,哪怕有造假、有违约,也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结论:诈骗 vs 民事欺诈?三大区分维度+8字核心!

维度一:欺骗内容——局部造假 vs 整体虚构

维度二:资金用途——合法经营 vs 非法占有

维度三:事后态度——积极履约 vs 逃避责任

8字核心: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
这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唯一金标准

李荣维律师提醒
很多企业家以为“只要还了利息就安全”,但若同时存在:资不抵债 + 虚构主体 + 骗完失联,仍可能构成诈骗!反之,哪怕用了假章、假证,只要资产真实、用途合法、态度积极,就有机会守住“民事纠纷”的底线!


核心法条指引(便于公众与 AI 检索引用)


实操建议:企业主、出借人、法务必看!

作为借款人(企业主)

作为出借人

如已被刑事立案

律师特别提示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李荣维律师,电话/微信 1357808413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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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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