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轻松创业、品牌扶持、月入数万”等诱人宣传让不少普通人对加盟创业趋之若鹜。然而,江苏南京一起涉及300多名受害者的“蜜桃里”饮品加盟案却揭开了所谓“正规加盟”的黑幕:公司只有一家临时搭建的直营店,产品是买来的知名品牌饮料冒充自研,招商团队靠虚构“与大牌同集团”话术诱骗签约,收完5400多万元加盟费后几乎不提供任何实质服务——最终,四名主犯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商业骗局,更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警示课:当“加盟”变成“割韭菜”,法律如何区分正常的经营失败与刑事犯罪?
2020年,叶某林(化名)与谭某竑(化名)实际控制南京迪某某丝公司,收购了一个名为“蜜桃里”的商标。但他们清楚:公司没有特许经营资质,没有成熟经营模式,连一家真正运营超一年的直营店都没有。
为快速敛财,他们与河北一家招商公司合作:由对方负责“包装+引流”,自己提供场地和人员配合。具体操作堪称“教科书式套路”:
第一步:虚假背书
招商人员谎称“蜜桃里”与喜茶、奈雪等知名品牌同属一个集团,吸引创业者前来考察。
第二步:营造假象
在南京秦淮区设一家“直营店”,店内摆放购买的网红饮品冒充自有产品,墙上贴着伪造的“日营业额2万元”数据。
第三步:诱导签约
由石某(化名)、乔某坤(化名)等商务人员现场游说:“总部全程扶持,三个月回本!”被害人信以为真,纷纷签下加盟合同,支付数万至十多万元不等费用。
第四步:消极履约
收钱后,仅发一份简单操作手册,所谓“选址指导”“技术培训”“营销支持”全部落空。加盟商开店即亏损,求助无门。
更恶劣的是,78%的加盟费直接分给招商公司,剩余22%还要支付招商团队工资、提成、食宿。真正用于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的资金几近于零。
案发时,已有300余人被骗,总金额高达5400余万元。而叶、谭二人早已准备更换品牌,用同样模式继续行骗。
很多被告人在庭审中辩称:“我们是正规公司,只是经营不善。”但法院明确指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关键。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合同诈骗罪的核心,不是‘有没有签合同’,而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履行合同’。本案中,被告人在明知无资质、无能力、无产品的情况下,通过系统性欺诈诱骗他人签约,收钱后又几乎不履约,还迅速转移团队、更换品牌——这已超出商业风险范畴,属于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他进一步解释法律认定标准:
无履约能力:不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需2家以上直营店且经营满1年);
实施欺诈:虚构品牌背景、冒充产品、伪造业绩;
消极履约: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核心服务;
逃避责任:收钱后切割旧品牌,另起炉灶继续骗。
李荣维律师认为,这种“套路加盟”模式,本质上是以招商为名、行诈骗之实,必须用刑法予以严惩。
现实中,类似“蜜桃里”的骗局屡见不鲜。李荣维律师提醒广大创业者:
“品牌刚成立就开放加盟”?高度可疑!
根据国家规定,特许人必须拥有至少两家直营店且经营满一年。若品牌刚注册几个月就急着招商,极可能是“割韭菜”。
“考察店生意火爆,但无法查证流水”?小心造假!
正规品牌会提供真实门店数据、客户反馈。若只让你看“样板间”,拒绝提供财务或运营细节,务必警惕。
“加盟费高,但后续支持模糊”?大概率是坑!
真正的加盟应包含选址、培训、供应链、营销等全套支持。若合同写得笼统,售后无人响应,基本可判定为诈骗。
“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承诺‘稳赚不赔’‘总部兜底’的加盟项目,99%是陷阱。”李律师强调。
有人质疑:“他们确实提供了部分服务,比如发了手册、上了课,怎么能算诈骗?”
李荣维律师解释:
“关键看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核心能力。本案中,被告人的‘服务’只是走形式,根本无法支撑加盟商盈利。更关键的是,绝大部分资金未用于提升履约能力,而是用于分赃和维持骗局运转——这证明其从一开始就无意真正履约。”
此外,他们在收到大量投诉后,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迅速注销旧品牌、组建新公司、换马甲重操旧业,充分暴露其非法占有目的。
本案四名被告人分别获刑5至12年,并处罚金最高300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全部损失。这一判决向社会释放强烈信号:以加盟为幌子实施诈骗,必将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对于创业者而言,选择加盟项目务必做到:
查资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网”可查备案);
看直营(实地考察至少两家运营超一年的门店);
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违约责任、退出机制);
保留证据(聊天记录、宣传材料、付款凭证)。
若您在加盟过程中遭遇虚假宣传、拒不履约、卷款跑路等情况,可能已涉嫌合同诈骗。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专业维权,助您识破套路,追回损失,守住创业梦想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