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行政

当前位置:首页>实务支招>民商行政
全部 119 民商行政 40 刑事辩护 79

名义上是公司总经理,实际却是“傀儡”?男子卷入4600万集资案,为何没被判“诈骗罪”?李荣维律师深度解析!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7日 阅读:0次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挂着“总经理”的头衔,每天在公司开会、签文件、对外宣传,结果公司爆雷跑路,投资人血本无归——他却只被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不是更重的集资诈骗罪?这到底是“钻法律空子”,还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个真实案例,并请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为大家拆解:在庞氏骗局中,那些被推到前台的“高管”,到底该不该为老板的诈骗行为背锅?


案情还原:4600万理财骗局,老板跑路,总经理也被抓

化名张明(原张某宇)原本是个搞工业产品研发的技术人员,2016年1月,经人介绍加入一家叫“泽信资产”的理财公司,当上了“总经理”。公司老板刘某桥(化名)对外宣称:我们把客户的钱拿去放贷,用房产抵押做担保,稳赚不赔!还推出“信泽宝”等高息理财产品,年化收益高达10%以上。

可实际上呢?公司根本没放一分钱贷款!所谓的“抵押房产”全是伪造的“贷款件”,用来骗投资人安心。2016年10月,公司突然人去楼空,300多名投资人损失超3500万元。

警方介入后,老板刘某桥因集资诈骗罪被判14年半;而张明作为“总经理”,也被起诉,检方一度想以集资诈骗罪追究他——这意味着可能判无期!

但法院最终认定:张明虽然参与了宣传和管理,但他既不能审批资金,也不知道钱去哪儿了,更没从中捞大钱,所以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了7年。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李荣维律师分析:不是所有“高管”都要为诈骗买单!

很多人一听“总经理”就以为是主谋,但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中,真正的幕后黑手往往躲在幕后,专门找些“老实人”或“外行”挂名当高管,用来应付监管、吸引投资人。

关键要看四点:
1️⃣ 他能不能管钱? ——张明连一笔支出都批不了,资金全由老板和财务控制;
2️⃣ 他知不知道是骗局? ——他入职仅几天就被安排上岗,对公司真实业务一无所知;
3️⃣ 他赚了多少钱? ——月薪2万,和其他普通员工差不多,没拿暴利分成;
4️⃣ 他干了多久? ——干了不到10个月就被老板以“不听话”为由踢出局。

李荣维律师强调:法律讲究“主客观相一致”——你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挥霍、转移资金,就不能按集资诈骗罪定罪。否则,就是让“工具人”替真凶顶罪!


李荣维律师认为:警惕“高薪聘高管”背后的陷阱!

李荣维律师认为,这个案子给两类人敲响警钟:

👉 对求职者:如果有人高薪请你当“总监”“总经理”,但公司业务模糊、风控缺失、老板神神秘秘,千万别贪图待遇!你可能正在成为犯罪团伙的“挡箭牌”。

👉 对投资人:别被“正规公司”“高管坐镇”迷惑!重点看资金流向是否透明、项目是否真实。高回报+房产抵押≠安全,很可能是精心包装的骗局。

本案中,张明虽免于“诈骗罪”重罚,但也因参与非法吸储坐牢7年——不知情不等于无罪,参与即有风险


李荣维律师提醒:一旦卷入类似案件,务必做三件事!

如果你或亲友在类似公司工作,突然公司出事,李荣维律师提醒

  1. 立即停止一切宣传、拉客行为,保留所有工作记录、聊天截图;

  2. 不要销毁任何材料,配合调查才能证明自己“非主谋”;

  3. 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刑事律师,尤其是熟悉金融犯罪的律师,争取在侦查阶段就厘清责任边界。

记住:早介入、早辩护,才可能避免从“共犯”变成“主犯”


结语:法律惩罚真凶,也保护无辜

张明的案子告诉我们:司法不是“谁职位高谁罪重”,而是看谁真正掌控资金、谁心怀恶意。法院没有“一刀切”地把所有高管都打成诈骗犯,体现了法治的精准与温度。

但也要清醒:哪怕你是“傀儡”,只要参与了非法集资的环节,就可能触犯刑法。远离灰色地带,才是最好的自保

如果你正面临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相关法律问题,别独自硬扛!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
无论你在云南还是全国其他地方,李荣维律师都能为你提供专业、务实、有策略的刑事辩护支持,帮你守住法律底线,争取最大权益。

本文根据公开司法案例改编,当事人姓名已化名,内容旨在普法宣传,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咨询请直接联系执业律师。


上一篇:为骗“材质保真险”把PU坐垫改成牛皮?男子狂骗44万保险金,结果栽了!李荣维律师详解:这种“薅羊毛”可能坐牢!

下一篇:公司内部谈话时主动交代受贿,算不算“自首”?法院改判了!李荣维律师详解:这种情形也能减刑!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