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觉得“有理”,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但如果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认知障碍或其他影响判断力的健康问题,即使房子被卖、钱被拿走,也不能随便自己去告——为什么?
来看一个真实案例(当事人已化名):
傅甲(化名)名下有一套房产。其亲属傅乙和傅丙(化名)在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出售,并未将售房款交还给他。
傅甲得知后,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傅乙赔偿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傅丙返还不当得利。
但法院审查后却直接驳回了他的起诉。原因不是案子没道理,而是:
傅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提起诉讼的资格。
经查,傅甲长期在宁波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社区也证实其缺乏完全的认识和判断能力。而“起诉”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举证、陈述、调解、签收文书等多个环节,不属于与其精神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更不是“纯获利益”的简单事务。
因此,法院裁定: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否则程序不合法,不予受理。
很多人不解:“我房子都被卖了,怎么连告状都不让?”李荣维律师解释:
“《民法典》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打官司”不是买东西、收红包,它需要清晰的逻辑、稳定的判断和持续的决策能力。如果当事人因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理解诉讼后果,法律就要求由监护人(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代为行使诉权,这是为了保护弱势当事人的根本利益,防止其被误导、利用甚至二次伤害。
本案中,傅甲若想维权,正确做法是:
1️⃣ 先由近亲属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同时指定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
3️⃣ 由该监护人以傅甲名义重新提起诉讼。
为避免“想告却告不了”的困境,李荣维律师建议家庭早做准备:
✅ 及时申请行为能力认定:一旦发现家人长期存在精神分裂、阿尔茨海默症、重度抑郁等影响判断力的疾病,可向法院申请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
✅ 依法确定监护人:通过居委会、法院等程序明确谁来代理其处理财产、医疗、诉讼等重大事务;
✅ 重大财产处置必须经监护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售、抵押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房产、存款等资产,否则可能构成侵权甚至犯罪。
⚠️ 特别注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的合同、写的诉状、做的放弃声明,都可能被认定无效!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同时长期处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保护、监护权确认、财产损害赔偿等特殊家事案件,熟悉司法鉴定、监护宣告、代理诉讼全流程。
无论你在云南昭通、曲靖、昆明,还是其他地区,只要遇到:
家人患精神病,房产被亲戚卖掉?
老人痴呆,存款被他人转走?
想帮家人打官司但不知如何启动程序?
都请不要贸然让本人出庭或签字,务必先解决“行为能力”和“代理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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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法律不仅看“你有没有理”,更看“你能不能自己说清楚”。当亲人因健康原因无法自主维权时,正确的做法不是让他硬上法庭,而是先为他配一位合法的“法律代言人”——这才是真正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