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民王先生(化名)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化名)借款100万元,约定月息3分(年化36%),借期一年。双方签下借条,李某通过银行转账交付款项。到期后,王先生未能还款,李某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100万元及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
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却因一个关键事实发生逆转:法院查明,李某在近三年内,在同一法院提起的民间借贷诉讼多达28起,出借对象不特定、借款合同格式统一、利率均高达月息3分以上。
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仅需归还本金100万元,李某主张的全部利息不予支持!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职业放贷人”为何连合法利息都拿不到?
案件审理中,法官没有止步于借条和转账记录,而是依职权对李某的借贷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令人震惊:
李某无金融牌照,却长期以放贷为业;
其资金来源不明,但频繁向不同借款人出借大额资金;
所有借款合同条款高度雷同,利率均远超法定保护上限;
多数借款人反映,李某催收手段强硬,甚至带有威胁性质。
王先生辩称,自己是在走投无路时才接受如此高息,实属无奈。而李某则坚持认为:“白纸黑字写的利息,凭什么不给?”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金融业务的“职业放贷”,其与王先生签订的借款合同整体无效。因此,李某只能主张返还本金,无权收取任何利息。
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职业放贷人”。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政策及多地高院指导意见,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即构成‘职业放贷’。
此类行为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所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他进一步解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各自返还”——借款人返还本金,出借人不得主张利息、违约金等任何收益。“这与普通高利贷不同。普通高利贷只是超出LPR四倍的部分无效,本金和合法利息仍受保护;而职业放贷是整份合同无效,一分利息都不能要。”
李荣维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鲜明的导向意义:“它向那些试图以‘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人发出警告:法律不会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保护伞。”
这起案件给两类人群敲响了警钟:
对借款人而言,李荣维律师提醒:
遇到利率畸高、合同格式化、催收激进的出借人,务必提高警惕;
即使签了字,若对方是职业放贷人,你仍有权主张合同无效,仅还本金;
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转账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对出借人而言,他严肃强调:
不要以为“有借条就能赢官司”。若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不仅利息泡汤,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合法的民间借贷应是偶发、互助、低息的,而非以放贷为业、追求暴利;
若想从事放贷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金融牌照,接受监管。
“民间借贷的边界很清晰:帮朋友应急可以,当生意做不行。”李律师说。
本案中,王先生虽免除了高额利息,但仍需归还本金,体现了法律对真实资金往来的尊重。而李某的“职业放贷”行为被否定,则彰显了国家对金融秩序的严格维护。
近年来,随着P2P爆雷、套路贷整治,司法机关对非法放贷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任何试图游走灰色地带、利用信息不对称“收割”弱势群体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融资应优先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若确需民间借贷,务必核实对方身份,拒绝高息诱惑,保留完整证据。
若您正面临高利贷、职业放贷纠纷,或对借款合同效力有疑问,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专业咨询,助您识别风险,依法维权,远离非法金融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