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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恐怖袭击中,参与者是否都该判死刑?”昭通李荣维律师分析:暴恐案件中,“角色不同”决定生死!

“李律师,我儿子只是跟着去的,刀也不是他买的,人也不是他杀的……怎么一审直接判了死刑?”

这是很多涉暴恐案家属最绝望的疑问。

但你知道吗?
哪怕你全程参与、持刀砍人——
只要角色定位不同
就可能从死刑立即执行,变成无期徒刑

今天这个真实案例(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15〕刑二复字第1号裁定),就讲一个恐怖组织成员如何因怀孕而免于死刑。
一审、二审均判三人死刑
但最高法复核后裁定:主犯核准死刑,怀孕者改判无期

为什么?
不是因为“她没杀人”,而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案情回放|一场恐怖袭击,31条人命,一个免死奇迹】

事情发生在云南某市(市、县级地名已脱敏)。
被告人艾某(化名)等人受极端思想影响,成立了一个暴力恐怖组织。
他们计划在某火车站实施恐怖袭击,以报复社会。

2014年2月27日:
✅ 艾某等三人因涉嫌偷越国境被抓获;
✅ 另一团伙成员帕某(化名)等人商定按原计划行动;
✅ 3月1日晚,五人携带凶器到达昆明火车站;
✅ 晚9时许,他们开始疯狂砍杀无辜群众,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

一审法院认定:

两人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核准。

但最高法复核后裁定:
核准艾某等三人死刑
维持帕某无期徒刑判决

🔍 案号参考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X)云刑终字第XXX号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依据:《刑法》第49条


🔍【昭通李荣维律师分析|“严打”不等于“一刀切”】

作为专为被告人辩护的刑事律师,我必须强调:

再严重的暴力犯罪,也必须“区分角色、精准量刑”

很多人以为:“涉暴恐案件,法院肯定重判,参与的都得死。”
但最高法明确表态:

坚持严打方针,绝不等于‘一刀切’!”

本案的关键转折点,在于角色与责任的划分

昭通李荣维律师提醒
根据《刑法》第49条: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绝对不适用死刑
即使是极其严重的暴恐案件,也不能突破这一底线!

我们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

  1. 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或其他);

  2. 具体行为及其作用(是否直接实施杀人行为);

  3. 是否存在法定从宽情节(如怀孕、未成年等)。

这套方法,正是“三维辩护体系(三维-九法-二十七式)”在暴恐案件中的精准运用——用程序正义对抗结果预判。


⚖️【结论|法律不因“罪大恶极”而放弃底线】

最高法在裁定中明确指出:

“对暴力恐怖犯罪,既要依法严惩,也要坚守证据裁判原则
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绝对不适用死刑。”

本案中:

这不仅是法律技术问题,更是司法文明的体现

再坏的人,也享有“法定不适用死刑”的权利


📚【关键法律依据】


💡【给家属的真心话】

如果你的亲人涉入严重暴力案件,请立刻关注:

  1. 他在组织中的角色是什么?是组织者、领导者,还是普通参与者?

  2. 有没有参与具体杀人行为?即使参与,是否为主动实施?

  3. 是否有任何法定从宽情节?如年龄、怀孕、自首等?

记住:在死刑案件中,一个看似微小的法定情节,可能是唯一的生机

🌱 李荣维律师深耕暴力犯罪辩护、死刑复核、证据合规审查,系刑事案件三维辩护体系(三维-九法-二十七式) 独创人,坚持用专业守护每一个“不该死”的生命。


👤【作者介绍】

作者|李荣维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派驻昭通律师
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
电话/微信:13578084131

提示: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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