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听说“逃税”,立马想到坐牢、罚金、企业倒闭……
但其实,法律给初犯留了一条“回头路”!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湖北某环保公司逃税案,告诉你:只要符合条件,哪怕逃了几十万税,也可能不用负刑事责任!并请李荣维律师分析其中的关键法律要点。
2003到2007年,湖北洁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化名)在经营期间,累计少缴税款44.6万元,占应缴税额的55%以上。2007年,税务稽查发现后,没先下处罚通知,直接把案子移交给公安。
公司老板老李(化名)慌了,赶紧在立案后补缴了全部税款,还多交了一点。但法院还是在2009年判公司和他个人构成逃税罪,老板差点要坐三年牢。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申诉……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在2020年,湖北省高院改判:无罪!
为什么?关键就卡在一个法律“新规定”。
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正式实施,在《刑法》第201条新增了一款“救命条款”:
“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税被罚过两次或判过刑的除外。”
简单说:第一次逃税,只要配合税务部门处理,补钱+认罚,就不算犯罪!
但本案特殊在哪?
——税务机关当年跳过了行政处罚环节,直接送公安。而法院判刑时,新法已经生效。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对被告人更有利,就应该适用新法。既然老李是初犯,事后又全额补税,完全符合‘免刑责’条件。原审没用这条,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最高法也认为:如果当时办案机关把案子退回税务部门走行政程序,企业完全可以合规整改,根本不用进刑事流程。
✅ 1. 初犯≠免责,但有“补救通道”
不是逃了税就一定犯罪。关键是:是否接受税务处理?是否补缴?是否被罚过两次?
✅ 2. 税务程序不能跳!
税务机关应先追缴、处罚,只有拒不配合的,才移送公安。直接刑事立案,可能程序违法。
✅ 3. 补缴越早越好!
哪怕已经被调查,只要在税务或司法阶段主动补税、认错,都可能影响定性。
李荣维律师提醒:
“很多中小企业主不懂税法,以为‘账做平就行’,结果被认定逃税。其实,只要不是恶意隐匿、虚开发票,多数问题都能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千万别等警察上门才后悔!”
定期自查纳税申报,别信“两套账”;
收到税务稽查通知,第一时间配合,别对抗;
如有历史问题,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补缴;
聘请专业财税顾问,避免“无知违法”。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他强调:
“国家现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对非恶意、初犯的税务问题,政策导向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前提是——你得主动纠错!”
本案历时12年,最终改判无罪,不仅还了企业清白,更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刑法不是收税工具,税务问题优先用行政手段解决。
如果你或你的企业正面临税务稽查、补税通知,甚至被威胁“要坐牢”——
别慌!先搞清楚自己是不是“初犯”?有没有补救空间?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愿为你精准判断风险,合法化解危机,守护企业“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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