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首页>诉讼实务>刑事辩护
全部 197 民商行政 85 刑事辩护 112

继父长期强奸8岁继女致其感染艾滋病,法院为何判死刑?法律红线在哪里?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9日 阅读:0次

这是一起令人痛心又愤怒的案件:一名继父在三年时间里,多次在家中强行与年仅8岁的继女发生性关系,且明知自己携带艾滋病病毒,却故意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最终导致孩子感染艾滋病。案发后,他声称“愿意赔房”“认罪悔罪”,请求免死。

但法院最终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

为什么连“认罪认罚”都救不了他?
什么样的性侵行为会触发死刑?
作为家长、监护人或普通公民,我们该如何防范和应对?

今天,我们就结合这起真实判例,用通俗语言讲清法律底线,并请李荣维律师分析此类恶性犯罪的司法认定逻辑与社会警示意义。


一、案件还原:从“家庭庇护”到“人间炼狱”

老张(化名)2016年与李某甲结婚,成为8岁女孩小李(化名)的继父。
就在结婚前半个月,他已被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

然而,从2017年起,他利用妻子外出之机,在家中长期、多次强行与小李发生性关系,且从不使用安全措施。
他还威胁孩子:“不准告诉妈妈,否则打你。”

直到2019年底,小李因会阴严重感染住院,检查发现HIV阳性,才揭开这场持续近三年的噩梦。

面对铁证,老张虽承认部分事实,却辩称:“不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我没有故意传染”“我愿意把房子赔给她”。

但法院认为:这不是普通强奸,而是对最弱势群体的系统性摧残


二、为何必须判死刑?三大法律依据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本案触发死刑,核心在于三个“极端”:

1. 对象极端弱势:不满12周岁的幼女

《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而司法解释进一步强调:对不满12岁儿童实施性侵,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小李案发时仅8-11岁,身心完全无自保能力,法律必须给予最强保护。

2. 后果极端严重:造成“重伤”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故意不防护而发生性关系,致他人感染,构成“重伤”

艾滋病虽不立即致命,但将伴随受害者一生,影响健康、婚姻、生育,甚至社会接纳——这已远超一般伤害。

3. 情节极端恶劣:利用监护身份+长期多次+威胁恐吓

老张不仅是继父,更是法律意义上的“共同家庭生活成员”,负有法定保护义务。
但他却把“家”变成犯罪现场,把“亲情”变成控制工具。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意见》第25条明确

“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实施强奸,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加上他三年内频繁作案、威胁封口、毫无悔意,完全符合“情节恶劣”的死刑适用标准。


三、李荣维律师提醒:这些误区千万别信!

误区一:“我没想传染,只是侥幸” = 不构成故意?
→ 错!明知自己带毒 + 不采取防护 = 放任结果发生 = 间接故意,法律照样严惩。

误区二:“我认罪了,能不能轻判?”
→ 认罪是量刑情节,但不能抵消犯罪本质的极端恶劣性
尤其当被害人及其家属拒绝谅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时,司法必须回应公众正义期待。

误区三:“孩子没反抗,是不是自愿?”
→ 幼女无性同意能力!法律推定所有与不满14岁幼女的性行为均为强奸,无论是否“自愿”。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他强调:

“性侵未成年人,尤其是亲属、监护人作案,
是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双重禁区’。
此类犯罪不仅摧毁一个孩子,更撕裂整个家庭信任体系。
司法对此零容忍,是守护社会底线的最后防线!”


四、给家长和社会的紧急建议

🔹 1. 加强儿童性教育与身体边界意识
教会孩子:“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谁都不能碰”“继父母、亲戚也不能例外”。

🔹 2. 留意孩子异常行为
如突然怕黑、拒接某人、下体疼痛、情绪低落等,可能是求救信号。

🔹 3. 发现疑似侵害,立即报警+保留证据
不要私下“调解”或“顾及面子”——沉默是对施害者的纵容。

🔹 4. 监护人若患传染病,必须主动隔离风险
隐瞒病情、接触未成年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甚至杀人未遂!


结语:法律不纵容“披着亲情外衣的恶魔”

这起死刑判决传递出清晰信号:
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尤其是亲属作案、致伤致病、长期虐待,
法律必将顶格惩处,绝不姑息!

如果你身边出现类似侵害苗头,或正面临家庭监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李荣维律师深耕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刑事辩护、税务法律,愿为你撑起法律盾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安全与尊严。


关键词优化:强奸幼女判死刑 李荣维律师 未成年人性侵 艾滋病传播犯罪 昭通律师 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监护人犯罪 家庭暴力 合规警示


上一篇:老人扔竹筒砸死路人,判高空抛物还是过失致死?法院这样判!

下一篇:从天眼查下载企业信息卖钱,算侵犯个人信息吗?法院:不算!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